檔案缺少離職證明和檔案轉移證明
畢業前與一家建築公司簽訂協議。畢業後去公司報道,被公司分配到銀川,因為太遠我就沒去,辭職了。當時人事部的人很不高興,在我寫的辭職信上簽字,然後把沒開封的.檔案直接給我了,就讓我走了。當時也不懂,就拿在手上一段時間。後來聽說不能自己拿,就打算放家裡那邊的人才市場。現在人才市場說我檔案缺少當時公司的離職證明和檔案轉移證明。但是那家建築公司說我根本沒辦理入職,不給我開任何證明。現在已經兩年了,公司更不給我開了,現在怎麼辦?
檔案永遠缺東西嗎?
那家建築公司有沒有義務給我開這些證明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