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師範大學飲食管理服務的合同
委託方:江西師範大學後勤保障處i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江西師範大學後勤產業發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進一步加強飲食服務工作,為全校師生提供質量上乘、環境優良、服務周到的飲食服務,根據我校後勤社會化改革的檔案精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簽訂本協議。
一、服務範圍
1、師生的膳食服務;
2、師生的開水供應服務;
3、師生的熱水浴服務。
二、甲方的管理職責與許可權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對乙方的膳食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2、將飲食服務中心現有的房屋及其各種附屬設施、鍋爐及其輔機裝置以零租賃的方式提供給乙方使用。
3、對師生員工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定期向乙方反饋.並對反映較多的問題共同協商解決。
4、負責對外有關環保、節能等職能部門工作的接洽與協調。幫助乙方協調與省市有關職能部門的關係。
5、經常督促校內有關職能部門採取措施,淨化校園內餐飲市場,除了委託給乙方管理的餐飲專案外,嚴禁以任何方式出現的餐飲售賣點(外招、留學生樓除外)。
6、根據在校統招生實際人數及物價(指燃煤、柴油、用電量)等實際情況,及時核實並調整對乙方的燃煤補貼款額和用電指標。
7、根據學校實際和飲食服務工作執行狀況。負責對飲食服務中心現有房屋中型以上的維修、鍋爐及其輔機裝置(單件在5000元以上)的添置、立項和報批。
三、乙方的管理職責與許可權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以及《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並根據實際情況制訂相應的配套制度和管理細則。
2、無償使用(由學校投資建設的)飲食服務中心現有的房屋及各種附屬設施。房屋內的`各種裝置,根據江西日經資產評估有限責任公司(2001年6月10日)的《關於江西師大後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資產價值評估報告書(正文)》的總價值為536,007元,也無償使用。裝置明細帳目詳見《江西師範大學後勤集團飲食服務中心資產價值評估說明和資產評估明細表》,未列入評估明細表的裝置作報廢處理。已列入評估明細表裝置,到了報廢年限的,按正常程式報廢。
3、今後由學校投資建設的學生餐廳和輔助裝置設施,所有權歸學校,乙方無償使用。到了報廢年限的,按正常程式報廢。由後勤集團自行投資建設的餐廳及購買的各種裝置,使用權歸乙方。
4、積極採取可行措施,加強管理,搞好成本核算,努力降低伙食成本。在飯菜的供應上,做到早點的品種每餐不少於15個,中晚餐萊餚的品種不少於50個。在製作上體現“粗菜細做,細菜精做”,高、中、低相互搭配。在價位上,米飯的價格比照南昌高校的相關標準執行;萊餚的價格應做到確保每餐都有一定數量和質量的o.5元/份、o.8元/份的低價位的菜餚出售。
5、採取可行措施,建立責任體系,做好防火、防盜和防止食物中毒等安全工作。
6、自覺接受上級職能部門對食品衛生、排汙防汙等的檢測與監督。
7、建立多渠道、多層面的民主監督制度,充分發揮飲食服務質量檢查組的作用,定期召開學生“生活委員會議”,徵求對飲食工作的意見,增加膳食管理的透明度。
8、加強鍋爐房的管理,發現故障及時排除,確保鍋爐處於良好狀態;做到浴室、開水房按時開放。
9、按規定組織炊管人員到衛生部門體檢,持證上崗。
10、對食堂米、麵粉、豬肉、食油等大宗物品,應在合法經銷商處實行定點採購。採購食品及其原料時,應按規定索證,不得采購《食品衛生法》規定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及其原料,確保質量。
四、今後,學生食堂的裝置到了報損年限(或該報損)的按正常程式報損。新購置的裝置,由甲方購置的歸甲方所有;由乙方購置的歸乙方所有。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二oo一年四月一日至二oo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