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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

《時代廣場的蟋蟀》讀後感3篇

作文一

我非常喜歡《時代廣場的蟋蟀》這本書,書中透露出了非常真摯的友誼。那書中的主要人物是哪些呢?它們是塔克、瑪利歐、柴斯特、亨利,這其中塔克和亨利分別是老鼠和貓。貓不是吃老鼠的嗎?它們之間會發生什麼故事呢?想知道的話就跟我一起走進這本書吧!

有一隻小小的蟋蟀柴斯特,碰到了一連串的偶然,被人從康涅狄格州的鄉下草場帶到了繁華、喧鬧的紐約時代廣場。

原來的小蟋蟀生活在淳樸而幽靜的鄉下,看到的是自然清新的田園風光,而現在,滿眼都是閃亮耀眼的'色彩;以前,清澈的溪水,鳥兒的歌聲都是最美的音樂,而現在,喧囂的聲音就像是波浪,一波又一波地湧進了時代廣場這個大貝殼。

柴斯特白天跟白利尼一家在一起,它活動著翅膀,奏出音樂,每天會有許多人來聽它演奏。瑪利歐經常照顧它,把蟋蟀籠子打掃乾淨;晚上,塔克、亨利經常陪伴它。

蟋蟀咬壞了一張兩元的鈔票,被關了起來,塔克和亨利幫它籌錢,等錢籌齊了,白利尼一家才放了它,柴斯特又過上了快樂的日子。

這是一本感人的書,從中看出瑪利歐以及塔克、亨利對蟋蟀柴斯特的友誼。這本書讓我知道了每個人都應該愛惜友誼,要有一顆寬容的心,學會互相關愛,互相幫助,那麼人間將會成為一個充滿愛,充滿歡聲笑語的樂園。

作文二

《時代廣場的蟋蟀》是暑假時我要閱讀的一本書,我今天是剛讀開頭就迫不及待地想看完它,想看結局如何。我喜歡上了這本書。

這本《時代廣場的蟋蟀》是一本得過國際大獎的小說,作者喬治?塞爾登不顧貓和老鼠是仇人,讓它們和蟋蟀成為了朋友,讓貓和老鼠之間的仇恨化為友誼,這是讓讀者很難想到的,而且寫的栩栩如生。讓一些人懂得了友誼。我想,就算在現實中這麼發達的年代,幾乎沒有像書中所寫的“柴斯特”一樣的蟋蟀出來。

《時代廣場的蟋蟀》主要說的是蟋蟀柴斯特因為貪吃跳進了一個野餐籃,被帶到紐約最繁華的地方――時代廣場的地鐵站。在人情冷漠的紐約,幸運的柴斯特遇到了聰明又略帶市儈塔克老鼠和忠誠憨厚的亨利貓,是遇到了愛他的主人――男孩瑪利歐。蟋蟀柴斯特用它的絕妙的音樂天賦回報了朋友們的真摯友情,幫助瑪利歐一家擺脫了困境,自己也成為了震驚整個紐約的演藝家!

然而成名的柴斯特卻滿心失落,思念起鄉下自由自在的安靜生活來。在朋友的理解和幫助下,它終於回到了自己的故鄉。

什麼使這本書感動世界?因為這本書充滿友愛與溫情;因為就連動物也知道什麼叫友愛,我們人類更要懂得友愛,不要為一點小事失去了朋友之間的友愛;因為就連動物也會有溫情,也會在朋友有難,互相幫助,我們怎麼能練動物們都不如呢?

友愛與溫情的結合,寫成了一本優秀的小說――《時代廣場的蟋蟀》,我也喜歡這本書。

作文三

暑假期間,我讀了一本新買的書,書名是《時代廣場的蟋蟀》。

這本書主要內容講得是一隻名叫柴斯特的蟋蟀聞到了食物的香味進入了一個籃子,突然被一個袋子把他壓住了,鬼使神差被從康涅狄格州的小鄉村帶到了車水馬龍、遊人如織的大城市紐約。

它被看報攤的孩子瑪利歐發現,還結識了老鼠塔克和貓亨利,和他們成為了好朋友。雖然它無意中給小報攤惹了兩次不小的麻煩,犯了錯誤,他沒聽轉身逃走的建議,勇於承認取得了瑪利歐一家人的原諒。碰巧被音樂老師史麥德利先生髮現它聽過一遍音樂後就終生不忘,馬上能演奏出來的天賦,由此四天的時間在紐約一舉成名。有一次開演唱會的時候居然有783個人因為聽得陶醉而上班遲到。

但是不久後它感覺自己並不快樂,它想回家了。於是它在和塔克、亨利吃完最後一次飯,給瑪利歐開了一場屬於他的專場演唱會後,亨利把柴斯特送上開往家鄉康涅狄格州的火車。

為什麼柴斯特在成為了紐約市的大明星後還要回家呢?因為厭倦了每天兩場演唱會的明星日子,嚮往家鄉自由自在、無憂無慮的生活,“獨在異鄉為異客,每逢佳節倍思親。”;“遙知兄弟登高處,遍插茱萸少一人。”這些詩句代表著古人的思鄉之情。這份鄉愁對柴斯特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