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公害油菜籽的訂購合同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為了進一步促進糧油訂單農業的發展,確保糧油供需平衡,提高糧油產業的整體效益,根據國家糧油產銷政策、市場需求及乙方生產能力等因素,以(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經雙方協商,訂立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品種、面積及數量:乙方種植的油菜品種、面積和向甲方交售的數量下:
品 種
種植面積
(畝)
預計總產
(公斤)
交售數量
(公斤)
二、收購價格:
甲方對乙方合同內油菜籽的具體收購價格以市場價格為基數(不低於國家最低收購價),“雙低”油菜籽每_______公斤上浮______元進行收購。
三、質量要求:
收購的糧油質量必須符合(浙江省主要糧油常規品種收購質量標準和計價辦法)中規定的中等以上質量標準。凡質量低或高於國家中等質量標準的糧油,其收購價格由甲乙雙方按國家規定的升扣辦法實行協商定價。如確因乙方條件限制,收購的油菜籽質量達不到規定的,甲方可提供幫助和服務,但有關整曬費用由乙方負責。
四、交貨時間、地點及結算方式:
交貨時間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將油菜籽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由甲方驗收合格後,當場付清貨款。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價格收購合同內油菜籽的,乙方有權拒絕履行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價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不按合同規定不肯出售油菜籽或自行出售造成不能履行或部分履行合同的.,應由乙方承擔合同價款額_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由有關權威部門出具證明,免除違約責任。但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情況,否則要承擔損失擴大部分的賠償責任。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油菜籽減產的,交售數量根據實際產量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2、乙方在無公害“雙低”油菜籽基地中,嚴禁使用呋喃丹、甲胺磷、氧化樂果高殘留、“三致”農藥。
七、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九、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菱湖鎮農業辦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簽字或蓋章):
委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