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保險公司的委託書
平安保險公司委託書一
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 (姓名) (身份證件號碼)系 單位 (保單號)下所載之:囗被保險人 囗被保險人之法定代理人 囗指定受益人 囗繼承人 囗其他
現根據貴公司規定全權委託 楊小純 先生/小姐(身份證件號碼: 510103196502191946 )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持本授權人身份證件,以本人名義前往貴公司就本合同辦理
囗理賠 囗 給付申請 囗 退保申請 囗 退費申請 囗代領保險金 囗其他
受託人宣告:
第一、 受託人保證授權人的簽名為親筆簽名,如有糾紛,受託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 受託人在授權有效期內代為辦理委託,嚴格遵循授權人的真實意願,所實施的行為如超出授權範圍,
受託人自願承擔相應責任。
授權人簽名: 授權人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受託人簽名: 受託人證件號碼: 聯絡電話: 並委託中國平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分公司(以下簡稱保險人)在
理賠案件結案後或給付辦妥後將保險金轉賬至如下賬戶,轉賬給付彙總資訊如下:
如保險金要求轉入非受益人本人賬戶,請說明原因:
如保險金經受益人授權要求轉賬至投保單位賬戶,請投保單位對以上轉賬資訊進行蓋章確認。
授權人宣告:本被保險人(或經被保險人同意之委託代理人或其法定法定代理人)作為授權人,已仔細核對上述
轉賬給付資訊無誤,並同意若發生下述情況時,由授權人自行承擔責任:
1、 若授權人所提供的授權書賬號錯誤,而導致保險人無法轉入或錯誤轉入他人賬號;
2、 若授權人所提供的授權書賬號由於非保險人或非銀行原因被登出,導致轉賬給付失敗;
3、 若被保險人遺失轉賬賬戶後未及時通知保險人、並重新授權,導致保險人按遺失賬號轉入或轉賬給付失敗;
授權人簽章: 投保單位簽章:
證件號碼: 單位經辦人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平安保險公司委託書二
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
固定電話: 手機: 家庭住址:
受委託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固定電話: 手機: 家庭住址:
與委託人關係:
現委託 _________ 作 為 代 理 人 , 代 為 辦 理編 號 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保險合同的理賠相關事宜。因本委託引起的'任何法律及經濟糾紛均與華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無關。
同意授權代理人的代理許可權為:
□1、辦理理賠申請
□2、受領理賠結論通知
□3、簽訂理賠協議
□4、受領給付款項
□5、 _________
委託期限自_______年___月___日開始,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終止。
填寫說明:
1、 委託人同意委託的事項需委託人在許可權選項前的方框內打“√”。
2、 未授權的選項請用“×”劃去。
3、 勾選授權許可權選項時不得塗改,塗改勾選的選項無效。
4、 其它委託許可權請委託人在上列第5項中親筆填寫。
受委託人簽名: 委託人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平安保險公司委託書三
xx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支公司:
茲有我成都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邛崍桑元分理處(委託人)委託周XX(被委託人)全權辦理川axx保險理賠事宜,並允許委託人領取川axx的保險賠款。
委託人在換行和處理上述單項的過程中,依法簽署的有關檔案,我均予以承認
委託人簽章(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