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精選6篇)
在生活中秒我經常可以聽到很多同學說自己寫的文章被盜,這次,我想透過一些主要的問題以及一些概念大致瞭解一下,讓我們在平常的生活中能夠保護自己的作品安全不受侵犯。下面小編帶來《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篇1
智慧財產權,智慧財產權法是在商品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到一定的階段產生的,一直以來,智慧財產權的定義就和很多其他的定義一樣是飽受爭議的,各個角度各有不同,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是一項民事權利,是一項私權,具有專業性,地域性和時間性的特徵。智慧財產權在傳統上包括專利權,商標權還有我們經常遇到的版權。智慧財產權的物件是指人的腦裡,智力的創造物。
在我國,著作法所保護的作品主要有:
1,文字作品,包括小說,詩歌,散文,論文,日記,文學,科學專著··這些用文字或是等同於文字的符號來表達思想或是情感的形式。其中創作最普遍,我們同學遇到的情況就是屬於這種情況。
2,口述作品,也就是口頭作品,即興演說,授課,法庭辯論等。
3,音樂,喜劇,曲藝,舞蹈,雜技藝術作品。
4,美術,建築作品,這是在2001年著作法修改時新增建的一項。
5,攝影作品。還有電影作品,工程設計,產品設計圖等這幾項也是在侵權事件中最常見的幾類。
當然,並不是所有的作品都會受到著作法保護,這些就是依法禁止出版,傳播的作品,還有一些理髮、行政和司法性質的檔案。還有我們現在最實用的一條,時事新聞,通常是指報紙,期刊,廣播電臺,電視臺等傳播媒介報道的關於某一事件或是單純的訊息。對這些,各國的著作權法都不予以保護。這樣規定的理由有兩條:一是報道時事的目的就在於讓社會盡快了解,因而沒有必要給與著作權保護;二是時事新聞只是單純的反映某一客觀事實的存在,無序付出多少創造性勞動,不屬於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的範圍。應該注意的是,時事新聞不同於記者寫作的的報道。時事新聞不收保護並不意味著報紙或是期刊登在的報道可以被任意轉載。如果新聞工作者在事實的基礎上,經過文學藝術加工,或是對事實進行了評論分析所形成的就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作品,而不是簡單的“單純事實訊息”了。
其實,說到這兒,我們經常遇到的問題大家心裡就應該是明白了很多,我們現在所撰寫的大多數都是新聞評論,這一類作品是在專著權法保護的範疇之內。很多同學所說的投稿最後被我改成了其他人的名字最後發表,這些就是很明顯的沒有參與創作,為了謀取和人的名利,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就是一種屬於侵犯他人署名權的行為。這種行為違反了民法所規定的誠實信用的原則,對社會和讀者造成欺騙,我們完全有理由與他們進行申辯,使其承擔侵權責任。還有這一種常見的侵權型別,使用他人的作品,應當支付報酬而沒有支付的這種情況是針對法定許可而規定的。
當然侵犯著作權是應當受到法律責任的。這種法律責任由輕到重分別是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民事責任主要就是停止侵害,為了防止侵犯擴大;消除影響,賠禮道歉,賠償損失等。同時,這本書在講完了理論之後,每一章的後面都依附了幾個一些曾經的著作權糾紛案,而且有很詳細的分析與講述,讓人在理論聯絡實際的過程中你能夠更好的理解。
現在,網路技術的發展,傳播的便捷使得著作侵權事件發生的機率越來越大,作為未來的新聞人,我們應該好好的瞭解一下有關著作的法律,這對我們的以後的生活會有很大的影響!
《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篇2
我這學期有幸參加智慧財產權法律診所程,在這段充實而忙碌的診所生活中,透過學習豐富的程內容、深入實踐基地體會法律職業,接受具有多年法律實務經驗的老師指導,自己在理論知識和實踐能力上都有所提高,收穫頗豐。
首先,回顧這學期的診所程,內容十分豐富。“紙上得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診所將教學與實踐有機結合,不僅寓教於樂,更寓教於踐。這學期診所程分為堂學習和基地實踐兩部分。在堂學習方面,診所在知識專業性外還做到了靈活性和自主性。老師除了為我們彌補法學專業知識的欠缺和漏洞之外,還結合實踐經驗教授會見當事人、法律諮詢、事實調查、證據蒐集、談判理論、訴訟代理等基礎內容和具體技巧,同時也為同學自主提供報告展示、問題交流、實踐模擬等提供平臺和機會,激發了同學的參與實踐的能動性。
其次,從我自己的體會和收穫看,毋庸置疑,我有很大的收穫。從第一次上到最後一次結,診所程自始至終都被老師安排地有條不紊,診所的這種高效的管理體制、老師幹練的精神作風、同學的互助提高都讓我很大的感觸。在診所,我幸運地遇到兩位經驗豐富、親切又嚴格的老師,無比敬佩;我也認識很多優秀的同學,也與他們成為朋友;我們在堂上積極交流,思想衝擊,在老師指點後,美滋滋地收穫知識;更重要的是,診所激發出了我自己對於智慧財產權法的熱愛。同時,這學期我被安排在北京市xx區人民法院主要辦理智慧財產權案的民五庭實習,由一位從業三十多年的女法官指導,法官有著非常豐富的辦案經驗,同時也十分注意對實習生的專業培養。平時,我除了整理卷宗看案卷之外,法官也要求我嘗試寫裁定書、司法建議書等法律書,並對此提出指導意見,很鍛鍊專業能力。在與法官親近接觸的這段時間裡,我也有很多感受。
再次,透過這學期的診所實踐,我對法律診所也有一點自己的思考和建議。
第一,從診所價值看
智慧財產權法律診所作為一種為法學專業學生獲得法律經驗、培養實務能力的有效方法和途徑,結合具體的法學相關職業具有突出的實踐性特色,是對傳統的單純堂教育模式的創新和改革,對於培養大量的法律事務人才並加深其對智慧財產權法理論性研究的理解和積累實踐配套經驗具有積極意義。法學作為一門社會科學,而且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實踐是學習法律必不可少的,診所的目標不僅是培養法學專業學生的職業技能,而且注重培養學生的道德公益意識、社會責任感。
第二,從診所教學規則看
除了堂理論講授,也為學生提供專業實習的機會。專業實習作為診所實踐教學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法學學生掌握系統的法律理論知識與技能,熟悉與掌握司法程式,理論聯絡實際的重要路徑。學生深入實踐的基地是由教師精心選擇的與智慧財產權法律問題相關、具有公益性質的專業機構或者法院。診所式教育是在有豐富智慧財產權經驗的教授、法官、律師之下,對法學專業學生在提供法律援助諮詢、法院知產庭實習以及參與律師辦案過程中提出專業指導意見,切實鍛鍊學生的專業知識應用能力並且促進學生對法律理論的深入理解,以實現法學理論與法律實踐的真正統一。當然,在此過程中也要求學生有一定的法學基礎,對各法律部門的相關法律制度有較為全面的認識,並且對於專業知識有一定的理解能力和靈活運用能力。診所在教學過程中也十分注重教授理論知識,學習理論知識是為了更好地應用於實踐,只有理論功底紮實,才能更加靈活地運用。
《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篇3
加強智慧財產權保護對知識經濟的發展有非常重要的保障和促進作用,智慧財產權法在知識經濟社會中的作用。在知識創新下的驅動下,當電子商務成為社會的主要經濟交易模式,因應知識經濟的發展,智慧財產權保護的範圍要擴充、期限將縮短、力度須加強。誕生於工業經濟時代的知識產權制度體系須做較大調整,才能適應知識經濟時代新的制度需求。
人類社會繼農業時代、工業時代後,即將進入一個新的社會主導型經濟形態——知識經濟時代,智慧財產權即將成為這個新經濟形態中占主導地位的權利形態。知識經濟社會仍然是商品經濟社會。知識經濟社會中,知識和智慧財產權等取代了土地、資本等成為最重要的生產要素和最主要的致富手段。
1、雖然知識經濟一詞現在仍有爭議,但無法否認的事實是未來社會經濟發展的模式的確發生了遠遠不同於以往的變動趨勢。智慧財產權法對知識經濟社會的發展能否更好地保駕護航,取決於其能否因應新的制度需求而做出適時和有效的調整。
與以往社會形態都有與之相適應的權利形態一樣,知識經濟時代也有適合其發展需要的權利形態。因此,必須重新審視智慧財產權法在知識經濟社會中的作用:智慧財產權在工業經濟時代既已出現,隨著科技(特別是網際網路)的加速發展,其保護範圍在不斷擴大,新的社會形態提出了新的制度需求。如果說物權是農業經濟和工業經濟社會的主導權利形態的話,智慧財產權無疑將成為知識經濟時代主導權利形態。
智慧財產權法是確認、保護和利用著作權、工業產權以及其他智力成果專有權利的一種法律制度,法學論文《智慧財產權法在知識經濟社會中的作用》。智慧財產權法作為法律制度的一種,它當然會對社會產生一定的作用:首先是鼓勵和保護智力創造活動的作用。智慧財產權法明確規定和保護智力成果的創造者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確立智力成果的創造者的權利主體地位,對侵犯創造者權益的侵權行為人予以法律制裁。其次是促進智力成果推廣應用的作用。智慧財產權法確定智力成果可以有償使用和轉讓,鼓勵智力成果的創造者推廣應用其成果,確定保護智力成果傳播者的權益,規定智力成果的合理使用和強制使用。
2、若無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在知識的產生和傳播過程中所起的積極作用,可以斷定的是人類現在絕不可能走向知識經濟時代。智慧財產權是知識經濟發展的法律保障。
智慧財產權法律制度是為解決科學技術、文學藝術成果的權屬問題而設立的,是保護人類智力成果的法律制度,它用法律和經濟手段調節因智力創造而產生的相應關係,以激勵知識的創造、推動社會進步、知識產權制度在工業經濟時代已經出現,為人類社會可能走到知識經濟社會發揮了重要的作用。在知識經濟時代,知識產權制度要作出相應的調整,繼續發揮其對經濟發展和社會生活的作用,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首先是知識產權制度具有規範作用,可調節當今世界經濟競爭的秩序。其次是知識產權制度具有保障作用,可保證知識產業財富的實現。再次是知識產權制度具有激勵作用,可促進知識技術的創新。
《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篇4
對於堂學習,雖然我們只上了十週的程,總時間也就只有2個小時,但事實上我卻不難發現在這短短2個小時中,著實收穫了許多。
首先,在第一週的堂學習中我就不只是瞭解到了知產庭、訴服辦和律所實習時分別應該注意的事項,同時我還學習瞭如何進行自我介紹,可能大家會感覺自我介紹很簡單,然而事實上一個好的自我介紹往往能夠帶意想不到的效果,而一個好的自我介紹往往需要注意以下三點,一是要注意進行自我介紹時位置的選擇,二是要對自己的籍貫和姓名進行具體的介紹,三是要針對不同的場合選擇合適的切入點進行介紹。
其次,接下的幾周裡透過先由劉老師給我們講授相關理論知識、然後分小組討論並完成相關作業,最後由老師在堂上對各組作業進行點評的模式,我們熟練掌握了會見當事人、給予法律諮詢和建議、進行事實調查和證據收集、調解前的準備及調解大綱的編制、談判的技能、訴訟代理大綱的撰寫等相關內容,對整個法律實務體系有了一個詳細的瞭解和掌握。
最後,老師還專門請了西城區的法官給我們介紹了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相關內容,讓我們瞭解了法院外調解的分流情況和北京法院附設ADR的實踐內容,同時,透過師兄與我們之間的問答環節還讓我對未職業的規劃有了初步的瞭解和想法。
在實訓過程中因為診所的內部調整,我在西城區法院訴服辦實習了兩週後被改為到高律師事務所進行餘下四周的實習。所以在整個基地實踐中,我既對訴服辦的工作有了相關的瞭解,還掌握了在律所實習時所需要的知識儲備和技能。
在訴服辦的實訓中,我們主要的任務是對前諮詢的當事人進行答疑,必要的時候還需要幫助其寫法律書,包括起訴書、申請強制執行書和認定公民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申請書等,極大的鍛鍊了相關法律書寫作的能力。同時透過對各個案例的分析梳理及答疑還讓我瞭解了許多實用的知識。而在高律師實務所的實訓中,我們的主要任務就是對商標註冊進行分類整理和歸納;幫助律師查詢並整理法律專題演講的相關資料;查詢近似商標;校對律師函;外出幫助律師送發律師函並領取案證據材料;查詢相關公司的具體商標申請程序和資訊並進核實行核實和糾正;撰寫法律意見書等。
別看有的工作比較瑣碎簡單,只要認真的去完成了就一定會有不少收穫。例如外出幫助律師領取案證據材料,在這個過程中首先需要我們查閱並核對需要帶回的資料,因為資料數量較多,為了更有效的進行核對,建議按照清單上的順序先將資料進行整理排序,然後一一核對。而且為了日後工作交接的.方便,領取案證據材料的時候對於證據清單要一式兩份,留給對方一份,我方帶回一份。在保質保量的完成該工作的同時,我們還可以透過查閱對方整理的證據清單掌握證據清單的梳理方法和規律。可以說,這一學期診所的實習我真的收穫了太多太多,既透過堂的學習進一步的掌握了相關的理論知識,還透過在基地的實訓,瞭解並初步掌握了一位優秀的律師應有的知識儲備和素養,為我以後踏入社會工作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篇5
從知識財富到智慧財產權,不僅是一個制度設計與規範適用的法律問題,也是一個具有深刻理論內涵的學理問題。諸如知識成為財產權物件的依據、知識財富佔有狀態與權利形式、知識產權制度的社會功用及目標等,無一不是智慧財產權法哲學理論研究的物件。
在這一領域,近現代的思想家們都提出了自己的財產權理論,為知識產權制度構建了相應的學理基礎。筆者曾對經濟學家關於知識產權制度的經濟學分析作出評介,包括洛克、斯密的“勞動價值”理論、薩伊的“無形產品”理論、麥克勞德、凡勃倫的“無形財產”理論以及考特、尤倫的“知識產品”理論等。
①本文論及的主要是法哲學家對智慧財產權的哲學分析,希冀為我們研究知識產權制度一般性問題提供一種新的解讀方式。
盧梭的“社會公意”理論 盧梭是18世紀法國卓越的啟蒙思想家。《社會契約論》作為世界思想史上的重要經典文獻:在政治上,為法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提供了理論綱領;在私法上,則為新興資本主義的財產權制度構築了哲學基礎。盧梭的財產觀不同於以往的“財產自然權利”學說。以洛克為代表的傳統財產權理論可以分解為“先佔、需求和勞動”三個要素:“首先,這塊土地還不曾有人居住;其次,人們只能佔有為維持自己的生存所必需的數量;第三,人們之佔有這塊土地不能憑一種空洞的儀式,而是要憑勞動與耕耘,這是在缺乏法理根據時,所有權能受到別人尊重的惟一標誌。”
②盧梭對這種財產權理論進行了批評,在他看來,三要素的滿足只是佔有事實的成立,而不足以表明財產權的成立。
在這種批判的基礎上,盧梭提出了以社會契約為基礎、以社會公意為依據的新的財產觀。按照自然法的原則,人們要在完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結合,透過社會契約建立國家,制定法律以便保護每個人的天賦權利,包括自由、生命與財產。他具體描述了人類形成社會契約進入國家狀態後的財產製度:“人類由於社會契約而喪失的,乃是他的天然的自由以及對於他所企圖的和所能得到的一切東西的那種無限權利;而他所獲得的,乃是社會的自由以及對於他所享有的一切東西的所有權。”
③在這裡,盧梭對自然狀態下的自由和權利與社會契約下的自由和權利作了嚴格的區別。
在盧梭的理論視野中,前者僅作為一種事實狀況而存在,後者才是一種受到保護的法律利益。概言之,自然狀態下對物的控制、支配的事實,是無“權利”可言的。盧梭的財產觀的核心是“社會公意”理論。他首先對“公意”與“眾意”作出區分:“公意只著眼於公共的利益,而眾意則著眼於私人的利益,眾意只是個別意志的總和。但是,除掉這些個別意志間正負相抵消的部分而外,則剩下的總和仍然是公意。”
④按照他的說法,公意就是公民多數的意思,因為他們為了自身的利益,總要考慮到社會多數人的利益。
關於公意與法律的關係,盧梭提出了自己的見解:法律是由國家主權者制定的,由於主權屬於人民,因而法律乃是公意的行為,是主權者的行為和“我們自己意志的記錄”。
⑤簡言之,法律體現的主權者(人民)意志就是公意。
在這裡,盧梭將財產權的依據歸結為社會公意。他說:“我們必須很好地區別僅僅以個人的力量為其界限的自然的自由,與被公意所約束著的社會的自由;並區別僅僅是由於強力的結果或者是最先佔有權而形成的享有權,與只能是根據正式的權利而奠定的所有權。”
《智慧財產權法》讀後感1200字 篇6
在這學期中,我們集中學習了《智慧財產權法》。透過老師的講解和自學,我對這門學科的有關知識有了一定的認識。以下是我參加網大學習一年多來的一些心得,供大家參考。
一,注意學習方法,理論聯絡實際,注重理解
《智慧財產權法》中的一些概念是比較抽象的,如果死記硬背很難記住,所以學習方法就顯然尤為重要,現實生活中、電視和報刊中關於智慧財產權法的內容還是比較多的,在看得時候注意和自己的學習聯絡起來,寓教於樂,在理解的基礎上再記憶就容易的多。比如我在報上看到的一個小故事:“可口可樂”公司的老闆曾說,一旦可口可樂在全球的廠房、貨物全部失於火災,自己第二天就能用“可口可樂”商標作質押,貸出資金恢復生產。因為“可口可樂”的商標被評估值數百億美元。這從側面反應了智慧財產權給企業帶來的巨大價值,體現了商標權在智慧財產權中的重要地位,同時也讓我理解了智慧財產權的概念、特點、分類。智慧財產權法是調整因知識產品而產生的各種社會關係的法律規範的總稱,它是近代商品經濟和科學技術發展的產物。智慧財產權法主要包括以下基本制度:主體制度、客體制度、權項制度、利用制度、保護制度、管理制度。智慧財產權是一種民事權利,除了具有民事權利的共同特點外,還有自己的特點:客體具有無形性、內容具有雙重性:(既有人身權,又有財產權)、專有性、地域性、時間性。智慧財產權可分為兩大類:著作權、工業產權,工業產權又分為兩類:專利權和商標權。特別是我國加入WTO之後,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法律關係將會在我國各個領域普遍展開,充斥著我們的日常生活,就像我們現在走路要遵守交通法規、上學要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一樣,所以說,跟現實生活是緊密相連的,具有很重要的現實意義。
二、合理安排時間,抓住學習重點
由於是在職學習,用於學習的時間有限,所以我認為合理安排好學習時間是非常重要的。根據網大的安排,每門課程從拿到教材到考試,至少有三個月左右的學習時間,利用平時空餘時間將教材和課件瀏覽一遍,有一個大概的瞭解。接下來認真地將練習題做一遍,不清楚的地方再回過頭去看看書,根據考試大綱將重要的知識點記一遍,並對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三者之間進行比較,加深影響。比如:
1、著作權的法律保護期限:著作權中的人身權保護不受期限限制,無限期保護;財產權的保護期限:公民作品:作者終生加死後50年;合作作品:止於最後死亡的作者死亡後50年;法人作品或非法人單位作品:自首次發表之日起50年。
2、專利權的保護期限:發明:自申請之日起20年,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自申請之日起10年。
3.商標權的保護期限:註冊商標的保護期為10年,期滿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申請續展註冊,每次續展的有效期為10年。
三、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
一個好的學習態度,對於取得好成績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僅僅是為了應付考試拿一個文憑,那麼學習起來就會顯得十分枯燥,而對於自己感興趣的東西,學習就會是一件輕鬆、快樂的事情。我比較熟悉的是民事法律關係,在學習智慧財產權法的時候,將其與民法通則進行比較,發現其有不少相通相近的地方。智慧財產權的客體雖然是無形的,但他的財產關係處理上基本與普通財產關係沒有本質的區別。侵犯著作權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