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中考成績承諾書範文
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教育規劃綱要,進一步規範中小學辦學行為,切實減輕學生過重的課業負擔,深入實施素質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範》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區相關檔案制定本承諾:
一、嚴格執行國家、省定課程計劃。不加深課程難度,不趕超教學進度,不擠佔體育課、藝術課團隊活動時間。
二、嚴格控制教師佈置給學生的書面家庭作業量。本篇文章來自。按要求佈置作業量,初中作業時間總量控制在1.5小時以內。
三、嚴格規範考試管理。單元檢測命題合理並符合課程標準,不提升檢測難度,不增加檢測次數。
四、嚴禁教師違規補課。不以任何形式或任何名義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不為社會力量辦學機構提供生源。
五、嚴禁違規亂訂教輔材料。用好市教育局規定的'教輔材料,不推薦、不組織或變相組織學生訂購教輔材料。
六、不以任何名義在未得到學校批准的前提下為高中(職業高中、技校或中專)進行宣傳、招生、洩露學生資訊,不以任何方式公佈學生成績。
七、不以任何藉口、任何方式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教師要自覺接受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檢查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凡違反省、市、區教育行政部門"減負"有關規定,學生課業負擔確實過重並被舉報查實的,屬個人行為的,追究個人責任,並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本篇文章來自。如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或導致發生危及學生生命等重大事故的,將追究個人的法律責任。
本承諾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