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與施工機械安全環保的應急救援預案
1、總則
1.1為保證船機在生產或維修過程中的安全與環境保護,根據國家有關法律,當事故發生時採取緊急措施,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制定本預案。
1.2船機的安全與環保是指工程船舶或施工機械在生產或維修過程中由於不可抗力或人為因素造成的船機本身的傷害和對周圍環境的破壞。
1.3各船機保有單位要嚴格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環境保護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將事故發生的機率降到最小。
1.4預案的目標應根據公司重大危險源和重大環境因素辨識的結果來確定。船機方面共有六個,包括船舶翻沉、起重機事故、加壓艙災害、船舶排汙、船舶挖/倒泥汙染和拌和系統的粉塵汙染。
2、組織機構與職責
2.1公司成立船機生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主管副總經理
組員:裝置管理部 安全質量監督部 工程管理部 船機保有單位經理、書記
船機生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地點:裝置管理部
電話:
2.2各船機保有單位要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成立船機生產安全和環境汙染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制定本單位的船機安全與環保應急救援預案,內容應當包括應急救援小組的組織機構及職責、聯絡方法、工作程式、應急措施和糾正完善等內容。
3、工作程式
3.1船機保有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特點進行重點監控並配備相應的船機裝置、器具、索具等。
3.2事故發生後應馬上彙報公司應急救援小組,根據危害的輕重,實施並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4、應急措施原則
各單位根據船機保有情況和公司確定的重大危險源和環境因素制定船機安全與環保應急預案,堅持“充分準備,快速反應,措施得當”的原則。
5、糾正與完善
5.1事故發生後主管副總經理與裝置管理部、安全質量監督部、工程管理部等有關部門進行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對事故的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懲罰,對事故應急救援中的有功人員進行獎勵。
5.2事故發生後應對事故發生部位進行整改,並對整改部分進行檢查,對事故責任人進行教育,提高對安全/環保的認識及技能。
6、附則
6.1本預案公佈之日起實施
6.2本預案由公司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