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單包工合同
發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乙方承擔甲方B地塊小區大門及部份房屋的修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相關法律、行政法規之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該工程單包工訂立以下合同。
一、工程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乙方承擔B地塊小區大門及部份房屋的修建,甲方負責提供修建所需的原材料。
二、工程承包範圍
砼基礎、鋼筋製作、主體工程、內牆粉水、外牆貼磚、屋面水泥沙漿找平、焊接、管線預留預埋、屋面排水管、室內排汙管、外牆腳手架等。未說到的,以設計施工圖及雙方約定為準。
三、工程質量
合格。
四、工期
從二o一一年 月 日至二o一一年 月 日,工期共 天。因下雨和不可抗力的自然突害造成的停工,按實際停工天數順延。
五、工程量
按實際完成的'工程量結算。
六、承包價格
單包工承包價格為每平方米200元。
七、安全責任
乙方必須嚴格按照工程建設相關的安全規定組織施工。加強對現場作業人員的安全,對施工的全過程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杜絕一切不安全隱患。如因管理不善和違規操作所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概由乙方負責。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處工程合同總價款5%的違約金。
九、付款方式
工程量完成60%以上,按完成工程量的總價款的60%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十日內付清全部工程款。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和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