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流程
基本流程:
離職申請→離職審批→離職交接→財務清算→離開公司→搬出宿舍→薪資發放
1. 員工離職應提前30天將書面《辭職報告》提交給部門經理 。
2. 部門經理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查明其離職原因,並依據此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看此人是否值得挽留,對值得挽留的儘量進行挽留,挽留成功的收回辭呈,復崗工作;無法挽留的`呈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准後,通知管理部按公司規定予以辦理離職手續。
3. 離職員工須在離職前填寫《員工離職清產表》,將所持有的公司證件、工具、內部鑰匙及相關資料等公司財務交回管理部核收,管理部核收無誤後在《員工離職清產表》上簽字確認。
4. 財務部對離職員工做財務清算(包括所借款項、出差報銷等 ),核實無誤後,在《員工離職清產表》上簽字確認。
5. 離職員工須在離職前填寫《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認真配合工作接收人做好工作的交接,接收人在對要接收的工作內容、工作職責等詳細瞭解後,在《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上簽字確認。
6. 離職員工將填寫完整的《員工離職清產表》和《員工離職工作交接表》交總經理審批,經總經理簽字後方可離開公司。
7. 總經理在離職員工辦理完離職手續後,對其進行離職面談。
8. 凡居住在員工宿舍的離職員工,在離職日起二日內搬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將所使用的床位、抽屜、桌子等清理乾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所攜出的物品須經宿舍負責人檢查,並提前在管理部進行備案登記。
9. 管理部及時將離職員工的檔案重新歸檔;及時關閉離職員工工作平臺、退訂61電話等。
10. 離職員工的所有薪資在次月發薪日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