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分公司工作情況彙報總結範文
樂山分公司工作情況彙報總結
在公司領導的引領下,樂山分公司管理部和公司相關部門領導於7月31號在公司二樓會議室召開了“分公司上半年工作情況彙報”的座談會。會議對樂山分公司自4月份進入預備期以來,所建的工程專案的基礎部分、樁基部分、鐵塔的組立部分、何猛班組的問題等多項內容進行了彙報並集體進行了交流和探討。
會議上總公司盧經理、候經理、汪總和樂山分公司負責人楊平都發表了各自的意見並對各自的意見進行了交流和探討,其歸納總結為:
盧經理指出:
目前7月9號至7月10號,完成基礎的轉序,基礎澆築共76基,有23基未澆,鐵塔組立13基。基礎部分估計9月中旬完工,其中專案部9月初將進行放緊線施工,裝塔施工按一個耐張段進行組立。
候經理指出:
1、樂山分公司協調工作未跟得上。
2、分公司負責人楊平的管理跟上了,但專案資金未跟得上。
3、分公司要明確施工的款項,另周宗虎至少三天內要到專案部跟盧經理多聯絡、多溝通。
4、分公司必須落實一名安全員,不管是兼職還是專職,至少要有一名安全員。並對落實安全員的目的做了詮釋:
①工程必須進行內施浮內拉線,而現我施工隊採用的是內施浮外拉線。
②施工二隊墳邊挖坑進行拉線,莫建軍現未解決這個問題,估計賠償費用將近5萬元。
③臨時接地施工這塊,要保證現場的文明施工,樹立起“川送人”文明的工作作風。
④工程施工中有I型和U型環兩種,I型環不能用。
⑤組塔後,基礎操平的問題很重要。
⑥鐵塔要對號入座,同塔同呼高都不能代裝。
5、安全工作的紀錄必須要正確填寫,不正確填寫安全工作紀錄的要罰款1000元/次。
楊平指出:
1、組塔上面的協調問題要跟得上。73、74、75號鐵塔在運材料前和村上書記和戶主商議好,能組塔,但是進去後要不能組立,導致每天3人看守至今16天還未組立。
2、基礎部分的協調工作已提出了協調方案。估計8月10號前針對未完工的28、32、42、43、46、47、51、52、53、54、55、56、57、58、59、60、61、62、63號19基等玉米地秋收後施工。
3、專案部開會提出要有光明公司的張力機進行放線,但我公司自己有兩臺張力機主張用自己的。
汪總指出:
1、今年要求我方分公司倒排工期,必須年底完工,大家做好共同協商如何完成施工任務的'方案。
2、組塔放線地滑車和地U型環等工器具不能拿到現場使用。
3、組塔緊固力要達到98%,至少要達到90%。
4、資金方面,按工程進度撥款。
5、工程施工人員必須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
6、工程施工人員要和專案部領導多聯絡、多協調、多溝通,服從專案部的管理工作。
7、杜絕重大傷亡事故,因工傷亡率為零,沒有安全事故傳到專案部。
8、地牛鬆了,要加固。
9、盧經理給我方分公司施工隊買了4件黃馬褂,未穿黃馬褂的人將罰款1000元每次。
會議結束後,盧經理一行人就我方分公司專案的施工進度、專案的施工安全、專案的施工設施作了詳細瞭解和安排,就專案的規範佈置和技術難點進行了指導。讓我方分公司在總公司的帶領下增強自己的使命感、責任感,以奮發有為的精神狀態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去做好一個公司“四能文化”的“川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