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夫妻債務的法律依據
夫妻共同債務
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以下兩種情形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一是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二是為履行法定義務所負債。
1、夫妻為家庭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如購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負債務;購買、裝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負的債務;為支付一方醫療費用所負的債務。
2、夫妻共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所負的債務。
3、履行法定贍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4、為支付夫妻一方或雙方的`教育、培訓費用所負的債務。
5、為支付正當必要的社會交往所負的債務。
6、夫妻一方或雙方為履行法定扶養義務所負的債務。
7、夫妻協議約定為共同債務的債務。
知識延伸:夫妻債務的認定
1.首先應推定一方的借款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後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為個人借款則認定為個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夠舉出足夠的證據證明此筆借款沒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則認定為個人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