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數學有理數知識點總結
1、正數和負數的有關概念
(1)正數:比0大的數叫做正數;
負數:比0小的數叫做負數;
0既不是正數,也不是負數。
(2)正數和負數表示相反意義的量。
2、有理數的概念及分類
3、有關數軸
(1)數軸的三要素:原點、正方向、單位長度。數軸是一條直線。
(2)所有有理數都可以用數軸上的點來表示,但數軸上的點不一定都是有理數。
(3)數軸上,右邊的數總比左邊的數大;表示正數的點在原點的右側,表示負數的點在原點的左側。
(2)相反數:符號不同、絕對值相等的兩個數互為相反數。
若a、b互為相反數,則a+b=0;
相反數是本身的是0,正數的相反數是負數,負數的相反數是正數。
(3)絕對值最小的數是0;絕對值是本身的數是非負數。
任何數的絕對值是非負數。
最小的正整數是1,最大的'負整數是-1。
5、利用絕對值比較大小
兩個正數比較:絕對值大的那個數大;
兩個負數比較:先算出它們的絕對值,絕對值大的反而小。
6、有理數加法
(1)符號相同的兩數相加:和的符號與兩個加數的符號一致,和的絕對值等於兩個加數絕對值之和.
(2)符號相反的兩數相加:當兩個加數絕對值不等時,和的符號與絕對值較大的加數的符號相同,和的絕對值等於加數中較大的絕對值減去較小的絕對值;當兩個加數絕對值相等時,兩個加數互為相反數,和為零.
(3)一個數同零相加,仍得這個數.
加法的交換律:a+b=b+a
加法的結合律:(a+b)+c=a+(b+c)
7、有理數減法:減去一個數,等於加上這個數的相反數。
8、在把有理數加減混合運算統一為最簡的形式,負數前面的加號可以省略不寫.
例如:14+12+(-25)+(-17)可以寫成省略括號的形式:14+12 -25-17,可以讀作“正14加12減25減17”,也可以讀作“正14、正12、負25、負17的和.”
9、有理數的乘法
兩個數相乘,同號得正,異號得負,再把絕對值相乘;任何數與0相乘都得0。
第一步:確定積的符號 第二步:絕對值相乘
10、乘積的符號的確定
幾個有理數相乘,因數都不為 0 時,積的符號由負因數的個數確定:當負因數有奇數個時,積為負;
當負因數有偶數個時,積為正。幾個有理數相乘,有一個因數為零,積就為零。
11、倒數:乘積為1的兩個數互為倒數,0沒有倒數。
正數的倒數是正數,負數的倒數是負數。(互為倒數的兩個數符號一定相同)
倒數是本身的只有1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