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際網路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範文
國務院組織14個部委召開電視會議,將在全國範圍內啟動有關網際網路金融領域的專項整治,為期一年。
該專項整治工作持續不到一年,按照《實施方案》的部署,分摸底排查、清理整頓、評估、驗收四個階段,所有工作將於2017年1月底之前完成
“工商系統管的是入口,這是嚴把市場準入關,從源頭進行處理和防範。”一位權威監管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暫停註冊類金融的機構,是為建立前端准入機制。如果在整治期間這些存量企業沒有透過監管部門的認定,就會被取締,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具體而言,註冊名稱或經營範圍出現跟“金融”有關字樣的機構,包括交易所、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路借貸、P2P、股權眾籌、網際網路保險、支付等,均將暫停註冊。“嚴格意義上未經批准,註冊名稱和經營範圍均不得使用這些字樣”。另一位監管人士對財新記者表示。
這意味著,存量已註冊的企業將被一一甄別,若有違法違規行為就被查處;以後對於金融類企業的准入門檻,回到了類似“先證後照”的'管理方式,即先由相應金融管理部門稽核,再到工商局註冊。
截至目前,上海、深圳、北京等網際網路金融活躍的城市,已採取了前述行動。
比如北京暫停登記“專案投資”“股權投資”“投資管理”“投資諮詢”“投資顧問”“資本管理”“資產管理”“融資租賃”“非融資性擔保”等投資性經營專案。名稱或經營範圍中包含跟金融有關表述的企業,也暫停核准登記。
深圳市暫停全市網際網路金融企業的名稱及經營範圍的登記註冊。同時,在銀監會對P2P的徵求意見稿下發之後,相關P2P公司應相應作出名稱及經營範圍的調整。比如,原來可以叫“網際網路金融服務”有限公司,經營範圍包括“依託網際網路等技術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務”,現在這些公司都必須改名為“網路借貸資訊中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