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目前中小型企業勞動法的實施現狀
第一點: 對我個人開始做HR工作前後兩家公司都未完全按勞動法,尤其是薪酬福利,根本達不到。對於這種實施現狀了,其實也不能完全說企業不好。因為作為老闆他在做任何事之前,都會先考慮到成本問題,只要與成本掛勾的事,他都會一絲不苟的對待。所以很多老闆為了賺更多的錢而儘可能的使成本降低,在這裡著重指的`是工資問題,加班費能少1元是1元,他絕不會多給。
但是這樣呢,未必公司就能經營的好。工資低的話,HR招人是個難點之一。即使招到了員工,做不長久,薪酬與福利不是很好的企業,很難留住員工。一般薪酬與福利好的企業,人員流失率相對來說較低,這樣一來,人員穩定,培訓方面會省一大筆費用,且工作效率也高。而很多企業只想著成本問題,沒有顧及員工的心裡,一直把工資標準壓的很低,這樣一人員離職率很高,HR招人又不好招,即使招到了人,又要重新培訓新手,流失率也高,工作效率相對來說也較低。
第二點:關於勞動合同方面,感覺很多小型企業都不太重視,認為可無可有,這種想法是錯的。如果你公司是合法的企業,就必須給工人簽定勞動合同,這是雙方有效的勞動保障。且勞動合同要在員工入職一個月之內完成,上面不得塗改。試用期也不得亂寫,要按照勞動法及結合實際跟員工面談的試用期,簽了合同後也不得拖延試用期。但很多公司往往忽略了這一點感覺勞動合同可無可有。如員工與公司發展勞動糾紛時,簽定了勞動合同的話,對企業跟員工雙方是有保障的。
總之,對於中小型業來講,勞動法都實施的不全面,大部分都是實施一部分!企業老闆如能換一個思維來開展勞動法的話,可能他的每年的營業額會有所上升。
隨著物價的升漲,工資底薪了每個每地方每年都會長。加班費也會相對的長!但是呢?很多中小型企業都未完全按照勞動法來實施。其實我覺作為企業了,對這個勞動法的工資標準也不要有太大的壓力,俗話說有壓力才會有動力嗎?也許當正確按勞動法的薪酬待遇來經營公司的話,會提高員工對工作的積極性,會給企業創造更多的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