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宣傳服務實施方案設計
一、活動宗旨
以全省法律援助宣傳日為契機,抓住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實施十週年有利時機,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透過組織開展法律援助調研、回訪活動,瞭解群眾呼聲,進一步樹立群眾觀點,增強為民服務宗旨意識;透過組織開展集中宣傳活動,進一步擴大社會宣傳,提升社會知曉率;透過組織開展法律援助走基層轉作風活動,進一步增強服務能力,樹立視窗形象,提升法律援助社會公信力。
二、活動內容
(一)組織開展一次紀念《法律援助條例》頒佈實施十週年大型宣傳活動。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在9月1日當天,開展法律援助宣傳活動。積極宣傳國務院《法律援助條例》實施以來的成果,展示十年來在法律援助工作中取得的成就,樹立法律援助工作者的良好形象。縣局、縣中心將於9月1日上午在縣城街道進行現場宣傳、諮詢活動。
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採取召開座談會、理論研討等形式,總結法律援助10年來的成績,進一步創新思路,謀劃未來發展。
(二)組織開展法律援助調研、回訪活動。縣局、縣中心將按照省廳“貼民心、轉作風、樹形象”主題教育實踐活動要求,分階段有步驟地在9月1日前後,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深入基層,開展一次大回訪、大調研活動,瞭解群眾需求,徵求工作意見,接地氣,樹新風,轉作風,找準當前法律援助工作存在的問題,為下一步改進提高奠定基礎。每個司法所回訪不少於3個受援人,並根據調研情況形成一分書面的調研報告或論文。
(三)開展一次法律援助走基層活動。縣局、縣中心組織法律援助工作人員、律師進社群、進村組、進學校、進工地、進市場,針對空巢老人、農村留守兒童、留守婦女,進城務工人員等各類困難群眾,開展面對面、零距離的法律援助宣傳,提供個性化、專業化法律援助服務,在服務中提升能力,樹立形象。
(四)組織開展媒體集中宣傳活動。各司法所、援助工作站要根據本地實際制定具體宣傳方案,加強與廣電部門以及媒體的協調聯動,於9月1日前後集中一段時間,充分利用報紙、網路、電臺等媒體,營造聲勢,開展全方位的宣傳。透過各種手段開展多渠道的媒體宣傳活動,如播發新聞、簡訊,報道典型人物或事例等,使宣傳活動日成為普及法律援助知識、服務困難群眾的有效載體。各司法所至少要有一篇宣傳文章上報縣局。
三、活動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謀劃組織。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充分認識開展系列宣傳服務活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謀劃好宣傳服務活動。要結合本地工作實際,緊貼基層群眾,突出基層特色,制定具體活動方案,將法律援助系列宣傳服務活動與“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有機結合,使宣傳活動有計劃、有步驟地開展,確保活動落實到位,人員組織到位,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
(二)創新形式,豐富載體。各司法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要不斷創新形式和途徑,緊緊圍繞活動主題,整合資源,結合“法律六進”,密集宣傳,形成聲勢。要把傳統宣傳形式和現代化的媒體宣傳手段相結合,不斷擴大宣傳層面,要把宣傳活動與服務實踐相結合,透過服務增強效果,樹立形象。
(三)務求實效,力戒形式主義。各司法所要紮紮實實地開展宣傳服務活動,要多與群眾打交道,接地氣,用真情,真心解答群眾諮詢,熱情受理申請,嚴格辦理案件,要把困難群眾的評價作為檢驗活動的效果。
各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要在9月25日前將活動開展情況上報縣法律援助中心,上報情況包括一分宣傳月總結,以及四項具體活動的照片、統計資料、調研報告或調研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