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中關於工資和工作崗位方面利於勞動者的約定
我現在要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裡面有關於這方面約定的空白內容需要填寫。同時公司已經約定了下列內容,我該怎樣去變更以便有利於我:
2.甲方因生產和工作需要,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及其工作報酬的,原則上應協商一致,但以下情況除外:(1)甲方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產業,產品結構調整及工藝規程,組織機構設定等情況發生變化需調動乙方工作崗位時,乙方應與接受,(2)甲方確因生產經營服務需要,可以調動乙方從事其他崗位工作,工資福利待遇不變;(3)乙方因技能,身體等因素達不到生產服務,工作質量,產量等指標,不能勝任工作的。3.在乙方原有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的情況下,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生產和工作需要,適時調整變更乙方的工作崗位和工作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