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接送教師的安全責任書
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並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下午兩點半。
3、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計學生數,確保學生安全,準時上車。
4、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絡,寫好好請假條(記下通話內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問題由自己負責。
5做好兩個登記:
(1) 接送單登記,不乘車同學須有請假條,無請假條又未乘車同學馬上尋找並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長。
(2) 檢查單登記,對接送車駕駛員的駕駛證進行核對、對車輛的行駛證進行核對是否過期、對車上裝置是否符合校車要求進行檢查。
6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7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絡,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8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翫忽職守等造成的後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接送人員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