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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是否合法,懂勞動法的進

這樣是否合法,懂勞動法的進

12月12日,我們踏進了一個新的工作崗位,由於超市開業在即,所有員工都開始加班..大部分員工,都是早上8點開始上班,晚上9點半才下班..部分員工還有工作到凌晨2點的現象.吃飯時間只有半個小時不到.雖然公司一直包中晚的兩餐飯.但是員工一直意見極大,每到吃飯時間,就會有人嘆氣說"又要吃狗糧了."每天持續10個小時以上的超負荷體力活..吃的就是泡羅卜和土豆白菜.這些都算了..

大家都堅持了半個多月停休加班的生活,每天睡眠都不到4個小時.大部分的員工帶病上班,並不是大家多麼多麼的熱愛自己的崗位,而是病了也不讓請假!.有些員工,甚至發燒進入急診室都被電話催促上班.

以為新店開張大家總算是苦盡甘來..店長髮給每個員工200員的紅包..雖然不多,但是總算是點安慰.

發工資前,大家充滿期待的說..這個月加了這麼久的班工資一定很高.知道工資到帳的那天,可以是眾憤難平,

底薪750加上伙食補貼的125.875元的基本工資..竟然有員工只拿到了854元的工資..我拿到的是956的工資,我感到疑惑,為什麼如此加班,竟然只有956元的工資,於是去諮詢了我們的行政主管.我們的行政主管說,開門紅的200是從工資里扣的..這樣算,等於我有1156的工資..這樣想,也許沒什麼問題..

等我再看到我工資表上給我計算的加班時間,我很驚訝..竟然只有14個小時..試問.現在法定的工作時間,不是8個小時而是10個小時以上嗎?如果以8小時來計算,從12月12日起,我們每天加班都超過10小時..為何18天下來了,卻只有14個小時,我覺得可笑,不過多少有點欣慰,至少還給了我14個小時的加班,我的.同時,不但沒有加班費,竟然連基本的875的工資都沒拿到..可笑至極!

尤其是自12月24日開始,我們基本上每天都是10點半以後才能下班..這14個小時的加班是如何計算的..後來,公司開始不斷流傳,開店籌備時的加班都屬義務加班,公司不會給予加班計算..我們從12月12日開始停休加班,都是屬於合法的?如果真是不合法我們要如何維護自己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