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交通安全預案及事故處理方法
一,學校應做到
1經常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
2經常檢查學生"家校聯絡冊",對違規行為進行說服教育。
3提倡學生步行或乘公交車上下學。
二,教師應做到
1向學生宣講交通法規條例。
2教育學生遵守交通法規。
3發現學生違反交通法規的行為,立即制止。
三,學生應做到
1文明騎車
(1)不準騎電瓶車或摩托車
(2)不滿12週歲不準騎腳踏車
(3)騎腳踏車上學的學生必須做到以下幾點:
不準帶病騎車,保持剎車,鈴,鎖齊全有效;
不準在機動車道內行駛,逆向行駛;
不準闖紅燈,等候訊號時停車不越過停車線;
不準多車並行,扶肩並行,追逐嬉鬧或曲線行駛;
不準雙手離把,攀扶車輛或手中持物;
不準騎車帶人;
不準突然猛拐彎,轉彎要提前;
不準隨意亂停。
2。文明走路
(1)不準橫穿馬路,須走人行橫道,遵守交通訊號燈;
(2)不準翻跨,鑽越人行護欄;
(3)不準在馬路上打鬧,踢球;
(4)不準扒車,追車,向車輛拋東西。
3文明乘車
(1)不準乘車時擁擠推搡,搶上車,搶座位;
(2)不準在車行道上隨意招撥出租車;
(3)不準乘車時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4)乘坐二輪摩托車須戴安全頭盔。
4學生應隨身攜帶家校聯絡冊,以便發生意外事故時能及時通知學校和家庭。
四,家長應做到
1。經常教育子女遵守交通法規注意安全。
2。帶頭遵守交通規則,以身作則。
3。經常檢查子女所騎腳踏車的車況,確保車況良好。
4。教育子女上學期間不允許駕駛機動車輛。
五,可能出現的.事故及處理方法
1可能出現的事故有上車擁擠,違反交通規則及人身傷害等。
2學校對違反交通規則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並通報班主任給予處理。
3發生交通事故後,受傷學生本人或其他同學應立即撥打"110""120"報警求救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