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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房地產專業講座》有感

聽《房地產專業講座》有感

這兩天參加了EE的講座。與其說是房地產專業講座,不如說是如何理解稅收。他有個觀點我很贊同,我們學習和解讀稅收,不是去死記條例,而是更多的要從立法背景,立法精神出發,這樣理解的稅收才更準確。

企業的財務人員與稅收籌劃沒有關係,其實說得很對。因為會計核算是事後的一種反映,而籌劃是事前,應該是管理者更準確地說應該是企業決策者所需要考慮的事。要籌劃,要先了解企業的經營模式。先有經營框架,後有方案,再是經營的相關合同,最後才企業財務的賬務處理。方案就是籌劃方案,要怎麼經營,如果合作要怎麼合作才能更合理的納稅(不是什麼讓你偷逃稅款,而是不該繳的不繳)再根據方案要求律師簽訂合同。合同的簽訂也很有藝術性,因為經濟合同作為是否納稅的重要依據,文字語言的描述一定要準確,不能違背當初制訂的'方案,因此應該與稅務籌劃參與者一起商定。當然籌劃即要符合稅法的規定,再時也要考慮到稅務機關的執行口徑。

現在很多企業都是存在一種心態就是稅務局查到了再說,就是因為這樣,所以才有了現在絕大部份的會計核算以後才想到稅務籌劃,其實這樣的籌劃是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即使現在幫你解決了,也不能保證以後不會出問題,也許第二天換了稅務局的領導問題又出來了。當然稅收籌劃也不是所有企業都適用,他只是在當時特定的條件下、符合當時的法規政策所做的一種方案。

聽EE的講課,我個人認為不是說他給你講幾個成功的案例,而是你要更準備地去分析他做案例的一種思維方式,學習稅法的思維方式。在稅務工作中應該怎樣去開啟我們的思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