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頁
  2. 生產/加工/製造

工礦企業安全生產整治方案

工礦企業安全生產整治方案範文

一、檢查內容

(一)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與落實情況;

(二)安全管理機構設立和安全管理人員配備情況;

(三)各類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制訂與落實情況;

(四)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五)勞動防護用品和用具的配備與使用情況;

(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七)各類設施裝置的安全管理情況;

(八)現場安全管理情況;

(九)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及演練情況。

二、檢查物件:工礦企業。

三、檢查方式

整個檢查分三個階段:

(一)自查階段:4月15日前,各有關行政村要加強指導企業自查工作。企業要根據排查表(見附表)內容逐項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將檢查情況進行彙總。

(二)複查階段: 4月15日—4月17日。由鎮、村安監員,對全鎮企業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抽查。檢查情況將以書面形式通報各相關企業。

(三)整改階段:企業應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制訂整改計劃,定人員、定資金、定時間進行逐項整改,並要求於4月20日前全部整改到位。對本企業沒有技術能力整改的要聘請專家提出整改方案加以落實。

四、有關要求

(一)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各有關行政村,企業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周密部署,結合實際制訂隱患排查治理方案,認真開展隱患排查,保證此次專項活動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嚴格檢查。對隱患突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的企業要重點檢查,認真檢查事故易發的重點場所、要害部位、關鍵環節,不留死角、不走過場。對檢查發現的.隱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對於拒不整改的或者整改不力的,要依法嚴肅處理。

(三)完善資料,強化建檔。各企業將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情況進行歸類建檔,便於檢查,並將各類資料於4月20日前分別上報所屬行政村及鎮安監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