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放棄養老保險的協議書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
甲方按國家政策為乙方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但因乙方個人原因,自願放棄該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繳納,經甲、乙雙方友好充分協商,就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乙方自願放棄甲方統一為鄉村醫生辦理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甲方不再承擔為乙方辦理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義務。
2、如乙方日後以各種理由提出讓甲方為其補繳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甲方都將不予補繳。
3、因乙方自願放棄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後而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4、本協議是經乙方申請而簽訂,今後凡因履行本協議引起的任何經濟、法律責任(包括行政部門對甲方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5、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