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教師業務考試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教師隊伍建設,健全教師考核評價體系,形成良好的讀書研究氛圍,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經學校研究決定,特組織實施本次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一、考試物件(名單見附件)
1.年齡在35週歲以下(1978年2月1日以後出生)。
2.在我校未有高三教學經歷的文化學科教師。
二、考試科目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政治、歷史、地理九個文化學科。
三、考試形式及試卷結構
(一)考試形式
1.採用閉卷筆答的形式,考試時量:語文、數學、英語三大學科為150分鐘,其他文化學科時量為120分鐘。
2.試卷分值:語文、數學、英語三大學科為150分,其他文化學科為120分。
(二)內容分佈
2014年全國新課改區高考真題佔30%,,高考模擬試題佔70%。
四、考試時間、地點
2015年1月29日(第22周星期二)晚上7:00,求真館二樓報告廳。
五、考試結果及運用
考試結果(以100分值計算)分為合格(60—69分)、良好(70—79)、優秀(80分以上),並作為學校各項考核的`重要依據之一。
六、缺考及考試舞弊處罰
凡未經校長批准無故缺考的教師,對所在年級部及教研組每人次扣期末考核1分,個人期終考核降一個等級;凡考試舞弊者,視其情節輕重,給予本人期終考核降檔及全校大會通報批評等處罰。
附:參考教師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