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道不盡的人生關照散文
今年,清明節作為法定假日將是第六個年頭了。其實,在全國各個地方,紀念先人的節日很多,如中元節、寒衣節等等。六年來,關於將清明節列為法定假日的“對”與“錯”的討論聲,不絕於耳。其實,清明節所體現的,從普通人的情感上來說,更多的是一種人生關照。
清明節祭拜的是“人”,而不是“神”。在古代國人“泛神論/迷信”的影響下,清明節或多或少地也被賦予了種種神秘色彩:焚香、燒紙、放鞭炮……這些被稱之為“陋習”的活動,只是一種外在形式。從這些形式的`本質上看,它們和“送鮮花”並沒有多大的區別。拋開這些形式不說,人們祭拜的都是真實的“人”,而不是“神”,這是一種歷史的進步——人們向先人寄託遙遠的哀思,也是在關照自己本身。人都是會變成歷史的,也許,在祭拜的冥思中,每個人都會隱隱地想到自己的百年以後。這樣的冥思,難道不能喚起人們對現實的珍愛嗎?
清明節是一種民族精神傳承儀式。清明節,在祭拜自己的親人以外,人們還會祭拜為民族生存發展而捨身忘己的英烈。這些活動,除了社會有計劃的組織外,如組織學生為烈士掃墓,民間也有類似的自發活動。這樣的活動,已經上升到關照整個民族的高度,完全脫離了“小我”的境界。如果一個民族,不能表現出對先人的尊重和懷念,歷史就會斷裂破碎,信念和信仰也會坍塌,民族精神的傳承也就無從談起了。
清明節體現的是一種人文關照。“清明時節雨紛紛,路上行人慾斷魂……”清明節就像是一場“潤物細無聲”的春雨,體現的是一種人文關照。在沒有列為法定假日前,這種關照早就存在,不過,列為法定假日後,使我們可以在過“陽曆”的不自覺中,得到明確的提示。對於那些將“假日”作為休閒的一族,應該認真體會每一個節日的主旨,它們都有各自的內涵,並不全都像“元宵節”那樣,是用來給人“狂歡”的。過一個有意義的清明節,關照你的內心,也關照你所處的外部世界,二者都不可或缺。
在網路上看到那些批評將“清明節”列為法定假日的文字,諸如假“清明節”之名而搞的其他不合時宜的活動首當其衝。我們想一想,這是“清明節”的錯嗎?如果是,那我們應該抱怨的事情太多了:諸葛亮應該寫個自傳說明自己的出生地,曹操應該讓兒子給他的真墓立塊石碑,就連石頭縫裡蹦出來的孫悟空,不也應該在某個山頭刻上生平嗎?要知道,那些人們爭奪的並不是文化本身,而是文化的“名頭”。
在文化的迷霧中,找到通往心靈的蹊徑,“清明節”,又何嘗不是一條成功的大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