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婚姻幸福的思考散文
[關於愛情]
我們是否已經進入了一個沒有愛情的年代?
你信愛情嗎?煙子說:信,因為信,所以到現在也沒嫁出去。這樣的信的背後卻藏著最深的懷疑。
呵,那些不信的人如我反而早早結婚生子了。那麼,愛情與婚姻無關,又是誰說的沒有愛情的婚姻就是不道德的?那這個世界有誰是道德的呢?
愛情是信仰,是宗教,是存活在心中的唯一不肯讓她破碎的夢幻。如果哪天愛情的夢幻徹底破滅了,那麼人生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我並不知道這個世界是否真的存在愛情,最少我所知道的一些愛情不是死亡就是渲染了濃烈的功利,而單純意義上鮮活的愛情是沒有的。
我厭惡婚姻,卻會用婚姻來檢測一個男人愛我的程度,如果一個男人連一張形式上的紙片都不肯給我,我又如何相信他能把自己的愛情給我?婚姻是物質的,愛情是精神的,可是沒有物質,我們能否只憑借空氣生存?那愛情終究是要活活餓死的。沒有物質,請原諒我不再有力氣去談愛情。
相戀的空隙中,充斥的是情人的謊言。情人眼裡果真能出西施嗎?那為何又有那麼多的喜新厭舊?原來西施會老去,就如同再鮮美的花朵都會凋零枯萎一樣。
因為我們心中不曾破滅的愛情之夢,所以當婚姻的圍城裡快要窒息的時候,總會看見如蒼蠅一樣四處亂撞的人,尋求一點點可憐的縫隙,然後伺機鑽出去,打著愛情的名義,解脫婚姻的澀苦。
婚姻既然是乾枯的,為何卻要以最光明正大的形式存在?那麼婚姻與愛情相比,原本是如此的微不足惜。
人總是自私到尋求一朵花的柔軟與溫暖,來安置自己可憐的靈魂。當花朵不堪重負,終於枯萎著凋謝,那曾棲居在上面的人又去了哪裡?你可曾用你的心去呵護,用你的淚去澆灌,你可曾願意這樣守侯著她的靈魂,等待她下一個盛開的季節?
可是,我們總是失去著耐心呵。花兒太多,這朵枯竭了,還有另一朵的嬌豔,於是就看見一些繁忙的身影,流連在朵朵鮮花之間。這個時候,忽然對於飛蛾撲火的決然而有了另一種敬意。誰會願意在沒有準備好棺材的時候,就毅然趕赴愛情的刑場,只有飛蛾原來有著盲目的崇拜,為了那點光明與溫暖,而不惜放棄生命,我們的愛情比不過一隻蛾蟲的熱誠。所以我們總要不斷地去讚美蝴蝶的浪漫,而嘲諷飛蛾的愚蠢,證明的不過是自己的心虛。
愛情終究不是凡夫俗子的理想,比不過腰包的鼓脹,比不上海味山珍的口水。衣著光鮮的下面誰個不是躲藏著孤寂的靈魂,空蕩蕩守著沒有思想沒有情感的金銀珠寶惶惶不可終日,為了五斗米而彎曲著腰身。
愛情總是以絢爛的面目招搖著出現,卻在身上佈滿了扎人的利刺。只有那些不怕手心流血的人才能餘留玫瑰的馨香,那些疼痛就跑的人永遠體味不到玫瑰的芳馥。愛情儘管美麗,可願意去採摘的人卻寥寥無幾。
沒有人肯為愛情把自己燃燒成灰燼,所以即便我願意做那一口收留你的棺材,可是你卻不願意慷慨的來赴死。
愛情就是那夢幻,在還沒有徹底破碎前,允許我們奢侈的夢一回。
[關於婚姻]
從相識到相知再到相愛,最終走上婚姻的漫漫長路,並不是太容易的.事。人人都在追求幸福,以為那是一個結果,卻不知道幸福只是一個方向,終其一生,不可鬆懈的追求,一旦以為幸福到手了,不再去追求,那麼這幸福會慢慢溜走,等你發現的時候,她已經走遠了,再也不會回來了。
最初的相愛永遠是令人心神激盪的,但是,激情不是永在的,婚姻更需要的是經營。如同鮮花需要精心的呵護,不盡心,就收穫不到回報。鮮花就會慢慢枯萎凋謝,最終死去。
婚姻和愛情是兩回事。不是所有的愛情都能成就婚姻,也不是所有的婚姻都需要愛情。為什麼當初那麼相愛的人會維持不住婚姻,又為什麼並不是很相愛的兩個人能保持婚姻的長久。我相信,維繫婚姻的更多的是親情,而不是愛情。多少愛情在婚後都慢慢轉化成了親情,婚後的彼此都把對方看成了家裡人。當婚姻還是愛情的時候,可能我們會為了給對方最美好的印象,而剋制著自己的缺點。可是婚後我們卻不能再抑制自己,那麼我們就需要親情,用一顆包容的心去對待彼此。原諒他所有的錯,當你不可原諒的時候,那麼也是婚姻走到了盡頭。如果想繼續這段婚姻,你的選擇只有一個,他永遠都是對的,錯的也是對的。
婚姻如鞋,永遠都只有自己知道那種感受,外人根本無從體會,只有進入鞋子的人才知道箇中滋味。婚姻是給自己的,不是給別人看的,無論他如何的美麗或不堪,都只有你自己知道舒服不舒服。你疼了,別人看不見,不會跟你一起疼。
婚姻如鍋,當新婚的時候,它是嶄新奪目的。如果你會保養,它的外表會保持長久一些。如果你不去保養它,任它自生自滅,很快它就會鏽跡斑斑,最終成為破銅爛鐵被丟棄。即便你精心保養,它也有破損的時候,那麼就需要你細緻的修補,補好了,它還是鍋。可惜現在都是快餐時代,當鍋破了的時候,選擇修復它的人太少了,沒有人有耐心去等待,去花心血,去修復這破了的鍋。隨手就丟了。
婚姻是圍城,城裡的人想衝出去,城外的人拼命往裡擠。這城裡城外永遠是一堵牆隔斷。什麼時候沒有了婚姻,什麼時候也就沒有了人生的樂趣。人生唯一的希望就是結婚,結婚後唯一的希望就是離婚,離婚後又天天盼著結婚。人就是這麼矛盾著,週而復始。其實,婚姻是什麼?那兩個字後面只代表一個字:家!沒有家的感覺是什麼?誰人不渴望一個家,但又有多少人為家付出更多的心血?在這個物慾橫流的年代,我們是否越來越迷茫?當我們擁有更多選擇自己生活方式的時候,我們是不是縱容著自己的任性?家是一個代表責任的名詞。有多少人肯為家負責任?為什麼只去享受他給你帶來的溫馨與甜蜜,而不為他付出呢?
婚姻是明燈,在心迷茫的時候找到回家的路。他可能會有斷電的時候,但把電通上,他依舊明亮如初。
婚姻是白開水,它是淡的沒有味道的,不象美酒那麼醇厚熱烈,但卻是你生活必須的。
婚姻只有一個詞:包容。
[關於幸福]
一直認為,誰給幸福下定義,實在是一種很愚蠢的行為,幸福與痛苦是一樣的,絕對是一種個人感受,這種感受不是任何一個外人所能體驗的,更不是用一句話能道明白的,如果非要說,我寧願同意這樣一種說法,幸福是來自心靈的一種最劇烈的愉悅刺激引發的快感。
物質能帶給幸福,我從來不予否認,有時候物質充裕,能被支配的自由就越多,所獲得的幸福也可能相對多一些。但是,只有擺脫了物質束縛的人,只有懂得精神自由的人,才能體會更多的幸福。我是一個願意在精神中體驗幸福廣袤的人,絕對不在物質中體驗幸福的貧瘠。所以我對於幸福的感知寧願定義在精神的層面而非物質的層面。
我們有時候會覺得別人幸福,其實,都是基於自身的一種感覺,而並非真實狀態的描述。就如我們以為誰很痛苦一樣,刀沒有剌在自己身上,切膚之痛永無感知。我們之所以看見誰被砍一刀,會有痛的感覺,那是一種條件反射,是基於你本身獲取資訊累積後的一種反映,而並非被砍者的感覺。就如同一個剛剛出生的嬰兒不可能知道死亡的含義。
真正的幸福是不能用語言描述的,是一種純粹精神意義上的體會,是絕對自私的。
就如我們可能會無緣無故地去羨慕一隻小鳥的一雙翅膀,她能隨意展翅飛翔,而我們就沒有?這個時候,有些人可能是痛苦的,有些人卻是幸福的,痛苦的人覺得上天對自己不公平,沒有給予自己一雙翅膀,於是陷入這樣的一種情緒中不可終日,艾艾自嘆,而幸福的人卻把這種豔羨當成了享受,在享受中獲得一種精神上的愉悅。而我們這些痛苦和幸福的感覺與鳥有關係嗎?鳥知道我們的心思嗎?那鳥又是幸福的嗎?顯然我們誰也得不到這個答案。當一隻鳥被一頭兇猛雄健的禿鷲成為一餐美食的時候,你還會羨慕它那一雙翅膀嗎?
幸福不可物化,不可量化,只要是有感知的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幸福感覺,與人的道德水平,經濟水平,文化水平,修養程度,對世界的認知,容貌的美醜,家庭出身沒有任何的關係,不因這些生命形式的不同而產生幸福的差異。
我們既沒有權利批評別人的不幸福感覺,也沒有理由羨慕別人幸福的感覺,對於幸福的基點因人而異,不同的人對於幸福的追求是不同的,沒有任何理由歧視蔑視與批判,追求幸福是每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同理,任何人都有感覺不幸福的權利和自由。
“禍兮福所依,福兮禍所依”。幸福是不同時期不同的感覺,也許今天的痛苦在未來就成為你回首中的幸福,也許今天的幸福卻是你將來痛苦的潛因。所以生命的意義在於一種不斷體驗的過程,而不是一種結果。
沒有嘗過飢餓感覺的人,是不懂得溫飽的含義的。這讓我想起了陳凱歌的電影《無極》,對於一個饅頭的認識,絕大多數的人認為極其的荒謬與可笑。但是我想有些人是不會笑的,就是那些掙扎在死亡線上的人,那些拼命逃離飢餓的人。我一直在想,陳凱歌是一個經歷過非常時期的人,他必定有過這樣的一種飢餓感覺,所以才能設計出這樣一個饅頭引發的故事。在生存受到威脅的時候,如果一個饅頭的出現能暫時脫離這樣的狀態,那麼違心的出賣自己的身體和靈魂又如何?在這個時候,靈魂與肉體比較起來,能得到饅頭就成為了最大的幸福。你可以嘲笑饅頭改變了人的命運,但是你不能嘲笑為了一個饅頭而改變自己狀態的人。我們都有這樣的時候,都有面臨不得已而為之的時候,都有脆弱到無可幫助的時候。所以有些人嘲笑饅頭,我卻笑不出來,因環境而導致人性的扭曲,這是巨大的諷刺,而非我們正常的生命狀態。
一直生活在溫室中的人也並不會覺得溫室就是幸福,對於痛苦的體驗越少,相對幸福的感受就會越發的淡薄。所以我們沒有理由譴責林黛玉見落花而悲,見流水而愁,每個人都有自己生活的空間和世界,每一種情緒和感受的渲染能打動的都是有相同體驗的人,能引發共鳴的人。
幸福不是一個座標,可以劃定在哪裡。只要生命存在,幸福就在不斷的獲取,也可能在獲取中失去。所以對於童話故事,我一直抱著懷疑的態度,幾乎所有的故事都是公主與王子最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這話顯然不是真實生活狀態的描述。可是,我們寧願相信這樣的童話故事,就是因為我們對一種幸福的嚮往,在這種嚮往中獲得一種快感,這就是一些故事,一些書給我們帶來的幸福感覺。
懂得感恩的人幸福的感覺總是多於別人的,他們的幸福就是一個不斷累積的過程,而抱怨生活的人,總是感受不到公平的人,他們的幸福是一個不斷遺失的過程。所以幸福總是因你內心而定,一種事物,你感覺是幸福的,那就是幸福的,你感覺是痛苦的就是痛苦的,這些幸福與痛苦不是別人的賜予。
有些人看見窮人,就以為窮人是不幸福的,其實你有什麼權利用你的幸福定義別人的幸福,你又有什麼權利用你的幸福定義去剝奪別人的幸福。窮人自有窮人所感知的幸福,富人絕對沒有任何的優越感凌駕於窮人幸福的感知之上。對於幸福的要求和獲得,每個人是不同的。你也可以在這同情中獲得一種滿足,得到一種自定義的幸福。但是對你的同情,無疑是廉價的,對於別人幸福與痛苦幾乎是毫無關係的,甚至連隔靴搔癢都談不上。
我們遠遠沒有資格給予別人憐憫與同情,當你給予的時候,不過都是基於本身對於物質的認知上的一種表象的陳述。在精神上所有的人都是平等的,沒有高貴低賤,與財富無關。精神與物質相比,物質可以丈量,而精神卻無所不在,不因為你目光未及就遮蔽了。
如果我們對所憐憫與同情的物件在實質上沒有任何的幫助,那麼我們的所有描述與感受都是蒼白的,拿弱勢者說話,體現的是自我的一種精神上情感上的滿足,一種宣洩,一種標榜,一種精神與物質上的雙攀比,而絕非利他的。你想陳述與說明的都是你生活狀態的反映,而非陳述者真實再現。這些陳述,我看對於那些被陳述者來說不如一卷手紙來得實在。
我們沒有理由用自己的幸福標準去評判別人的幸福與不幸福。自我感覺的東西,不是限制別人幸福與不幸福的權利。
幸福既然是精神的,那麼就如情緒一般。所有的情緒都是自我的一種釋放,所以憂傷時候憂傷,快樂時候快樂,沒必要別人如何,自己就隨之改變什麼,人的七情六慾,喜怒哀樂誰都可以自由擁有。
就如我寫完這篇文章的時候一種幸福的感覺已經來臨,儘管對於幸福我還沒有陳述完整,卻已經表達了我對幸福的一種感知,這本身就是一種幸福的享受。
所以幸福,永遠在你自己的心裡,沒有誰能掠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