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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公司保密合同

網路公司保密合同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

就企業技術秘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合同期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合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秘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秘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5.乙方在雙方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不得在生產同類且有競爭關係的產品的其它企業內任職.

(三)協議期限

1.聘用合同期內.

2.解除聘用合同後的三年內.

(四)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五)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 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