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法律培訓的總結範文
參加集團公司的法律培訓對於我來講是一次非常難得的學習新知識的機會,因此我倍感珍惜。在這學習的一天時間裡我不僅學到了法律意見書的寫作,公司法務人員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師以及企業智慧財產權的保護等具體的知識,同時更重要的是我認識到了我們公司法務肩負的責任。
接下來我就對學習到的三個方面具體知識進行一個回顧。上午的第一堂是xx律師事務所的資深律師xx帶來精彩的授課,內容主要是關於企業法律意見書的寫作。袁律師首先談到法律意見書的寫作對於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來不僅是非常基本的一項技能,同時她也指出這需要長期的積累和沉澱。但是這並不意味這沒有捷徑可循,袁律師給出的建議就是對於基本的格式要有完整的瞭解和掌握。
山東省國資委就此專門出臺過《關於國有企業法律意見書的書寫指導意見》其中明確規定了完整的法律意見書的基本格式包括:1.標題2.主送物件3.正文4.附件5.落款。同時也指出一個有說服力的法律意見書必須要有以下的內容:1.事實分析2.材料分析3.法律依據4.法律論證5.結論性意見或建議6.相關事項的附帶說明。
而對於寫作要求她提出(一)主旨明確(二)標題恰當(三)邏輯結構良好。要做到胸中有溝壑,基本邏輯結構是事實概要—當事人目標—分析與建議—結論。(四)遣詞造句要簡約,準確,使用法言法語和特定表達方式,杜絕使用主觀性的語言和猜測。(五)事實清楚。對事實進行採集、整理、分析和闡述,對法律思維和寫作都非常關鍵。(六)法律適用準確。它是法律文書成立的前提和基礎。她給出的建議就是要充分利用各種檢索工具小心謹慎進行求證,也可以諮詢發文機關、諮詢專業人員以及尋找相同案例。在授課的過程中袁律師始終透過列舉大量例項使得這些知識變得容易理解,對於我確實是受益匪淺。
第二節課是由xx律師事務所的合夥人、資深律師鄧亞嵐來講授。題目是《公司法務人員如何利用好外部律師》,鄧律師的講授風格是很親切和接地氣。開場就和大家聊起了自己一路以來的學習和成長經歷以及尋找與我們的共同點以拉近與大家的距離,調節課堂相對沉悶的氣氛。
首先她談到我們必須要有這樣的認識,那就是公司法務人員和外部律師其實是相互依存的一種關係,雙方的目標一致都是為了維護公司的合法權益,防止出現可以避免的法律風險。其次她比較了公司法務人員和律師的各自特點。公司法務人員的優勢是:忠誠度高、成本偏低、熟悉企業、溝通方便。外部律師的優勢是:見多識廣、多角度分析、客觀中立、專業精神。再次,她指出公司尤其是國有企業法務工作面臨的突出問題是:1.法務人員的低位比較低,企業領導層的法律意識還不夠。2.待遇不夠好,留不住人。3.人數少,規模小,責任分工不明確。
接著她提出有效解決的方式就是要內外互補,形成良好的合作模式,構建公司法務新格局。這裡分為了幾個階段,初期外部律師和公司是一個選擇和被選擇的關係,這取決於領導的作風和價低則得的'市場導向;期中雙方在取得相互信任以後就是合作互補的關係。法務人員可以在合同到期前或每一個專案完成以後對律師的工作進行總結、考評和監督。律師對法務工作提出最佳化改進,提出意見建議;最後,這是一個長期的過程,需要雙方持續負責。同時鄧律師舉了交通建設集團的從破產邊緣到現在發展態勢良好的真實事例表明公司的發展壯大是與法務人員水平的提升是呈正相關趨勢的這樣一個容易被忽視的事實。總之,聽了鄧律師的講課我更好的理解我們法務人員和外部律師需要相互理解,高效協作,既是對企業的負責,也是更好完成自身工作的現實需要。
下午是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副庭長主講。主要是講授關於智慧財產權保護方面的知識。他首先向大家指出智慧財產權包括著作權,專利權和商標權。接著又依次對這三個方面的權利規定及保護措施予以詳細的介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