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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字不差》哲學故事

《一字不差》哲學故事

據《上海家庭報》20xx年xx月xx日報道,一名女客入住酒店兩天後,被發現在房間內自縊身亡。20xx年xx月,上海市長寧法院作出判決,酒店賠償原告喪葬費及死亡賠償金計人民幣34585.90元。

死者黃羿生前患有精神病,當其離家出走後曾與母親通電話,說:“媽媽,我現在要去死了,我要做個榜樣,去拯救人類。”黃母憂心如焚,當即和黃父去報案。但警署經過一番網上搜索,結果是上海市的各酒店旅館都沒有名叫黃羿的客人借宿登記。

黃羿自縊後,警方經調查發現:事發當天,酒店按規定將有關住客資訊輸入旅館管理資訊系統,但在輸入過程中,錯把“黃羿”的“羿”字輸成“弈”字。

就是因為酒店的.一字之差,使得黃羿父母沒能及時找到女兒,女兒在發病期間不幸意外身亡。他們透過進一步調查,發現了更多關於酒店存有疏忽的事實。黃羿父母遂將酒店起訴至長寧區人民法院,要求其賠償。

長寧法院經過調查審理認為,被告具有過錯,應對黃羿的死亡承擔與其過錯相當的民事責任。故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