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賠償應考慮的因素
在醫療事故當中對患者或其家屬進行賠償的時候,我們需要考慮一些相關因素,這些因素關係著醫療事故的賠償責任。
通常情況下,醫療事故爭議最核心的部分就是賠償問題。即該不該賠,賠多少的問題。在確定應當賠償數額時,應當根據條例第49條和第50條的規定一併考慮,具體計算賠償數額。條例第49條規定,醫療事故賠償應當考慮下列因素後,確定具體賠償數額:
(一)醫療事故等級;
(二)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
(三)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
醫療事故賠償計算公式
1。醫療費賠償金額=已發生醫療費用(不含原發病醫療費用)+預期醫療費用
2。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收入標準(患者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
3。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時間×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
4。陪護費賠償金額=陪護天數×陪護人數×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
5。傷殘生活補助費賠償=傷殘等級×醫療事故發生地的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賠償期限
6。殘疾用具費賠償金額=普及型器具的費用
7。喪葬費賠償金額=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8。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被撫養人的人數×當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撫養年限
9。交通費賠償金額=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單據數額之和
10。住宿費賠償金額=住宿天數×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準
11。精神損害撫卹金賠償金額=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年限(死亡最長不超過6年,殘疾最長不超過3年)
在進行醫療事故賠償的時候主要考慮的是三方面,即醫療事故等級、醫療過失行為在醫療事故損害後果中的責任程度以及醫療事故損害後果與患者原有疾病狀況之間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