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管理學》檔案的收集章節複習資料
收集工作概述
一、收集工作的內容和意義
(一)內容
1、檔案室對本單位需要歸檔的檔案的接收。
2、檔案館對所轄區域內現行機關和撤銷單位的具有永久、長期儲存價值的檔案的接收。
3、對歷史檔案的接收和徵集工作。
(二)意義
1、收集工作是檔案部門積累檔案的手段,它為檔案工作提供了物質物件。因此它是檔案工作的起點及第一個環節。
2、收集工作是檔案集中統一管理的重要內容和一項首要的具體措施。
3、收集工作質量的高低直接影響到檔案的整理、鑑定和利用等工作。
4、收集工作是檔案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發生聯絡的重要環節之一,因此它要求的政策性強,工作方法靈活多樣。
二、應該注意的問題
1、豐富館(室)藏,
2、收集工作必須抓住重點:
3、推行入館檔案的.標準化
4、保持全宗和全宗群的不可分散性
5、要注意處理區域性與整體、當前和長遠的關係
歸檔制度
1、歸檔制度具體有:
(1)機關工作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各種門類和載體的檔案
(2)和機關業務工作有關的資料
(3)代管同本機關有關的撤銷機關以及合併機關的全部檔案。在實際工作中,歸檔範圍是較靈活的,注意有文必檔和太精煉、歸檔不夠這兩個極端傾向。
2、歸檔時間: 第二年六月份以前。也可靈活處理。
3、歸檔範圍:《機關檔案材料歸檔與不歸檔的範圍》 這一檔案中有詳細規定。
4、歸檔案卷的質量要求:歸檔案卷的質量總的要求是:遵循檔案材料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的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
檔案館收集工作
一、檔案館收集檔案的範圍和期限
1、範圍
(1)本級各機關、團體及所屬單位的具有永久儲存價值的檔案,省轄市、州、盟和縣級檔案館同時接收長期儲存的檔案。
(2)屬於本館應當接收的撤銷機關、團體的檔案
(3)屬於本館應當接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各種檔案
(4)檔案館之間交接檔案
2、保管期限
(1)省級以上檔案館接收立檔檔案單位保管20年左右的檔案(永久儲存的)
(2)省轄市、州、盟和縣級檔案館接收立檔單位保管10年左右的檔案(長期和永久儲存的)
二、現行機關和撤銷機關檔案的接收
(一)現行機關檔案的接收
(二)撤銷機關檔案的接收
三、各級國家檔案館收集檔案範圍的規定
歷史檔案的接受和徵集
習慣所稱的歷史檔案,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以前的檔案。包括革命歷史檔案,以及民國時期檔案和歷代王朝的檔案。
1、 收集歷史檔案是保護我們偉大祖國曆史文化遺產,維護黨和國家歷史面貌的重要措施。
2、 收集歷史檔案是黨和國家當前與長遠利用的需要。
3、 收集歷史檔案帶有搶救歷史文化遺產的性質。
檔案徵集的途徑有:
1、向有關單位徵集代管的建國以前的檔案和材料
2、向兄弟檔案館徵集
3、向圖書館、博物館、紀念館徵集
4、向古舊書店、廢品收購部門徵集
5、向寺廟、古蹟保管部門徵集
6、向個人徵集
7、少數民族地區歷史檔案的徵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