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現狀與問題
摘要:由於歷史原因,靈活就業人員缺乏穩定的社會保障,遊離於現行社會保障制度之外,造成當前靈活就業人員總體參保率低的這一社會現實。研究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不僅是現行制度適應當前就業形勢的需要,也是我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緩解社會壓力的當務之急。本文以吉林省為例,隨機調查了靈活就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的現狀,透過問卷調查和實地訪談重點分析吉林省靈活就業人員社會保險的現狀、存在的問題,在借鑑國外經驗的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建議。
關鍵詞:靈活就業群體;參保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
一、引言
近年來,靈活就業以其特有的優勢,成為了吸納勞動力的重要渠道。但是,隨著靈活就業人員的逐漸增多,其社會保險問題也日益突出。因此,研究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問題,不僅是現行制度適應當前就業形勢的需要,也是我國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緩解社會壓力的當務之急。當前,國外學者普遍認為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行為除了受個人特徵的影響外,還受到職業因素、家庭因素、地區和文化等因素的相互制約。WonterVanGinneken(2002)指出發展中國家私人部門和非正規部門中社會保險的覆蓋率低,並將靈活就業人員覆蓋率低的原因歸結為以下幾點:社會保險繳費和待遇之間的脫節,繳費能力低,法律限制和行政管理能力存在障礙,社會保險的公信度低等。透過資料分析,筆者發現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行為的確是受多方面影響的,例如,靈活就業人員的年齡、收入和戶口性質等。筆者以問卷調查和個案訪談相結合的方式,開展了對吉林省靈活就業群體的調研,之後,透過資料分析,瞭解了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最後,在查閱相關文獻以及考慮吉林省靈活就業人員特點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對策與建議,以切實維護好這一特殊勞動群體的社會保障權益。
二、靈活就業群體社保現狀分析
(一)靈活就業群體概念界定
靈活就業在國外又稱非全日制就業或非正規就業。與國際上“非正規就業”相應,我國學術界大多認同的是原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勞動科學研究所課題組在2002年編寫的《我國靈活就業問題研究報告》中對靈活就業的概念的界定:靈活就業是指在勞動時間、收入報酬、工作場地、社會保險、勞動關係等幾個方面不同於建立在工業化現代化工廠制度基礎上的傳統主流就業方式的各種就業形式的總稱。本文對靈活就業人員的界定,是以非全日制、臨時性和彈性工作等方式就業的人員,包括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的下崗人員、自由職業者、大中型企業僱傭人員等。他們在就業時間、就業環境、收入高低以及保險福利等方面,與傳統機關企事業單位等就業方式有著顯著不同。
(二)吉林省靈活就業群體參保率的影響因素分析
據本文資料統計,靈活就業人員參加失業、工傷和商業保險的比例極少,100人當中,僅有1人參加了失業保險,2人參加了工傷保險。因此,本文將以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為例,探討靈活就業人員的參保現狀和存在的問題。透過問卷訪談的方式,筆者隨機對長春市淨月區、南關區和朝陽區等地區靈活就業人員進行深入調查。本次問卷總計發放103份,收回有效問卷100份,無效問卷3份。
1、參保率與年齡分佈的交叉分析
隨著年齡的增長,人們會越來越關注養老資產的積累,就靈活就業群體而言也應如此。因此,筆者旨在透過對參保率與靈活就業群體的年齡分佈進行交叉分析,探究其兩者之間的相關性,結果發現,對於養老保險來說,年齡分佈與參保率有明顯相關性,參保率隨年齡的增加而不斷上升(如表1);而對於醫療保險來說,兩者之間並不存在明顯的相關性,在實地調研中,筆者也發現,由於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政策的不斷推進,絕大部分農村靈活就業群體均參保了新農合;而且,由於就醫難、看病貴等問題,人們對於醫療保險的重視程度也相對較高,因此醫療保險參保率與年齡並不存在明顯相關性。
2、參保率與收入狀況的.互動分析
董西明、羅微研究發現,由於政策中規定的高繳費基數和高繳費比例,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所負擔的費用要高於一般單位職工,因此,現實中數量少且不穩定的收入狀況也就決定了靈活就業者的低投保率。然而,筆者針對收入狀況與參保率的研究發現,無論是養老保險還是醫療保險,其均不與參保率存在明顯的互動關係。被調查人員中,79%的靈活就業人員月工資低於4500元,37%購買了養老保險,對於未投保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者來說,33%的人由於收入太低而未投保,而超過50%的人認為他們並不存在投保養老保險的需要,因此筆者認為普遍低收入與低參保意識決定了參保率與收入狀況之間的弱相關性;而對於醫療保險來說,由於每年新農合的投保金額僅需200元,所以絕大多數農村靈活就業群體都會選擇投保。
3、戶口性質與參保率的互動分析
中國特有的戶籍制度始終阻礙著城鄉公平發展,種種限制導致農村居民無法享受同城鎮居民同樣的社會保障,我們透過對戶口性質與參保率的研究發現,戶口性質對於靈活就業群體是否參加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均有影響.根據調查,大多數曾有過正規就業經歷的靈活就業者會參保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且有過正規就業經歷的靈活就業者多為城鎮居民,由此可能導致城鎮居民的養老保險參保率遠遠高於農村居民;相反,隨著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的普及,絕大多數農村靈活就業群體均有參保,而對於城鎮靈活就業者而言,較低的收入水平則會阻礙其參保率,由此就可能導致醫療保險參保率的顯著差異。
三、對策與建議
透過前述對吉林省靈活就業人員參保情況的分析,筆者在查閱相關文獻、並借鑑國際經驗的基礎上,對構建吉林省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提出了相應的政策與建議,具體結論如下:
(一)將農民工納入城市養老保險
一方面,透過前面的資料分析,我們知道了靈活就業人員大多為農業戶口,多是進城的農民。另一方面,我國現有關於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險制度是在參照城鎮職工的社會保險制度的基礎上建立起來的,在很多方面與靈活就業的特徵不適應,在執行過程中也出現了很多問題。因此,要想真正落實靈活就業人員的社會保障權益,就應當建立適合靈活就業人員特點的社會保險制度體系,著重將農村靈活就業人員納入城市養老保險體系。
(二)提高靈活就業人員收入水平
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率低的一個重要因素是收入低,家庭負擔重。因此,增加收入是促進靈活就業人員參保的重要途徑。一方面,可以透過完善相關法律,以保障靈活就業人員的權益;另一方面,社會保障部門可以針對靈活就業人員的就業特點,為他們提供培訓服務,增強其競爭力,進而提高收入。
(三)制定合適的繳費基數和繳費比例
針對當前靈活就業低收入群體實際工資收入遠遠低於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水平這一現狀,相關部門應選擇合理的繳費率,使繳費標準與職工實際工資收入標準相符。另外,針對低收入群體參保困難這一問題,可嘗試探索給予特定群體繳費優惠的辦法。
(四)從宣傳層面上改變靈活就業人員參保觀念
透過前面的資料分析,我們瞭解到年輕人很少有參保的意識。為此,相關部門應加大社會保險的宣傳力度,使社會保險制度的原理、參保方法及受益情況廣為人知,從而推動靈活就業群體參保,尤其是對於年輕人,要培養他們的參保意識,讓其主動參保。
作者:崔琳琳 歐慧敏 王卓青 鄭楠 單位:東北師範大學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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