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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風險的應急預案

交通安全風險的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交通安全風險應急預案是指是以減輕人員傷亡、降低損失為目的 在交通事故發生後較短時間內 採取迅速、有效的手段和措施 防止因此而產生的事故擴大和人員財產損失的重大補救措施。

1.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貝發集團股份有限公司風險管理控制程式》等有關內容制定本應急預案。

1.3 本應急預案適用於在上下班、公出途中發生的重大交通安全事故中我公司人員。

2 應急機構及其職責

2.1 成立應急領導小組

2.2 職責

2.2.1 組長負責下達啟動應急預案命令 領導和指揮現場應急搶救工作。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 迅速組織應急小組成員上崗 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儘快查明事故原因 及時下達指令 組織協調搶救工作和啟動應急工作預案 全面瞭解和掌握搶救過程的人員、車輛損失情況 及時處理搶救過程的重大問題修改預案 分析處理事故 上報處理結果。

2.2.2 救援行動組

2.2.2.1 積極參加傷亡人員的救治 幫助其他人員從危險地帶撤離 消除現場存在的各種隱患 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2.2.2 負責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衛、人員救護、搶救車輛等協調工作 及時進行救護及運送人員。

2.2.3 事故處理組

2.2.3.1 組織現場作業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查明事故原因 現場情況

2.2.3.2 協助交警部門處理事故

2.2.3.3 協助保險公司進行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情況的評估 在短時間內將事故原因及事故基本情況上報領導小組。

3 應急事件的預防

3.1 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嚴禁在上下班高峰期間橫穿馬路或超速行駛。

3.2 公司帶車人員 嚴禁疲勞駕駛 酒後開車 應嚴格按規定行車 謹慎駕駛。

3.3 通勤班車嚴禁超員超速行駛 特別是在繁華街道 上下班高峰時 應採取耐心、冷靜、謹慎駕駛 防止急躁情緒的發生。

3.4 應定期進行書面或口頭安全教育 在經常發生事故地段 應提醒公司員工注意。

4 應急預案的啟動

4.1 當重大交通事故發生後 由當事人或知情人立即向本單位彙報 並嚮應急領導小組彙報 時間、地點、傷亡情況 由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情況啟動本應急預案 各應急組成員應各就各位 參加事故應急處理。

4.2 各應急小組成員接到命令後 應迅速到位 並全力進行事故搶救。

5 危急事件的應對

5.1 當事故一旦發生時 立即報告交警部門 積極救護傷員 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 就近送達醫療部門救治。

5.2 事故發生後 救治傷員時 應該依照先危重後輕傷的原則進行 防止避重就輕 延誤救治時機 造成二次傷亡事故。

5.3 公司車輛排程時 必須按照應急小組的要求 保證車輛的使用和救援的.急需。

5.4 如通勤班車發生重大傷亡事故 應儘快啟動應急車輛 保證正常生產、生活用車。

5.5 保護現場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 應做好標記。

5.6 事故現場勘察清理後 應及時做好人員、家屬的安撫工作 在應急領導小組的指揮下 完成好下一步任務 防止突發事件的發生。

6 總結

6.1 在事故發生後 應急領導小組應對該風險事件工作總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全面的總結 深入調查分析問題的根源 並針對性地對後續的政策提供建議。

6.2 根據實際情況 及時處理好傷亡家屬及親友的安撫及善後工作。

6.3 對由於個人過錯造成的重大事故 應根據公司的規定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