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工程委託監理合同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監理方(以下簡稱乙方) 張美瓊
甲方委託乙方監理裝飾裝修工程,雙方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以下合同:
一、服務內容、方式和要求
1、服務內容:
①工程名稱: 德善堂東浦藥店、德善堂金雞亭藥店及門診、德善堂瑞麗門診
③工程規模:室內工程建築面積 合計約 1000 m2。 ④監理範圍: 裝飾裝修圖紙內部分 。
⑤服務範圍如下:
(1)前期監理
審定設計方案及圖紙;稽核工程預算;設計方案確定後5個工作日,按設計圖紙核算工程量按定額套預算,把控整個工程總造價。
(2)中期監理
根據圖紙及物料表對各節點的材料進場驗收以防施工單位更換材料品牌及質量;對各節點隱蔽專案的質量驗收及確認各節點是否有按圖施工;對因設計及現場與圖紙等其它因素需做變更的,與施工單位對接確認變更籤證;
(3)後期監理
工程結算稽核;對施工單位的增減項及工程竣工時行結算稽核。
2、服務方式:
①施工前期,乙方配合甲方完成監理稽核工作.
②施工期間,乙方對裝飾裝修施工過程進行不定期督查。
③施工後期,乙方進行工程結算稽核,協助甲方簽訂工程質量保修合同。
3、服務承諾:
①乙方在工程監理過程中,根據工程實際情況為甲方提供相關的合理化建議。
②乙方以主動、認真、負責、公正的服務態度為甲方提供監理服務。 ③乙方對工程各施工重要環節進行詳細監控,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預期目標。
二、委託方提供如下條件:
為乙方提供已使用的與本工程有關的原材料、構配件、機械裝置等生產廠家名錄,和與本工程有關的協作單位、配合單位名錄。
三、授權範圍
甲方在委託的.工程範圍內,書面通知施工單位授予乙方以下監理權利:
1、對選用材料和施工質量的檢驗權。
2、施工工藝變更權,需經甲方同意。
3、對施工單位的處罰建議權。
4、對施工單位人員的調整建議權,對現場文明施工的管理權。
5、對工程開工、停工、復工、延期、報驗、驗收等環節籤認權。
6、工程款支付稽核,未經乙方簽字認可,甲方不支付施工單位工程款項的管理權。
7、對工程質量、進度、費用的監控權,施工日期(提前或超期的)籤認權。
8、與協作單位組織協調的主持權。
四、合同期限:
從簽訂合同之日起,即 2015 年12月 1 日至2016年 2 月 28 日止。
五、監理費用及支付方式:
1、本次裝修監理費用為捌萬元。[監理工期限三個月,如果工程超期一個月以上,則監理費用應在原來的基數上增加百分之十作為補償]
2、支付方式:
合同期間分兩次支付,第一次支付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簽定合同後三天內支付給乙方,工程竣工結算確認完成之日起三天內支付尾款50%,¥40,000(大寫:肆萬元正)。
六、違約責任:
1、在監理責任期限內,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甲方有權從乙方的監理費用中扣除相應的損失費用。
2、因甲方不履行授予乙方的許可權,造成的損失,乙方不予承擔。
3、甲方不如期支付乙方監理費用,每超一天應承擔合同價款5‰的違約金。
七、爭議和解決辦法:
1、如甲乙雙方在工程監理責任出現爭議時,以乙方的具體監理工作 行為是否符合國家相關監理規範和標準為依據進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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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有工程監理責任不能認定的,甲乙雙方有權提交有關部門進行認定或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
3、因違約或終止合同引起的損失和經濟賠償,雙方協商解決,如未能達成一致,提交相關仲裁機關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簽字後生效,工程結束後,自動作廢。
甲方單位(章): 乙方(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委託代理人(簽字): 甲方地址:乙方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年月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