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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合作投資協議書

經濟合作投資協議書範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泉州市安溪縣 麥客米餐廳(地址: 市 縣 )事宜經友好協商,特定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資總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比例:

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其中:

1、甲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50% 股份;

2、乙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20% 股份;

3、丙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10% 股份。

4,丁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20 %股份。

二、經營

1、安溪麥客米 餐廳實行內部經濟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自身能力最大化的`經營各項業務來實現盈利;

2、經營過程中,各股東應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股東均有義務儘量減少各項費用支出。

3、餐廳的各項對外事務由丁方進行管理,財務收支由乙方進行管理。

4、餐廳的日常營運和人事安排由甲方和丙方(餐廳經理)負責管理,丙方每個月領取經理工資加獎金(每月餐廳分紅的5%)。

5、任何股東均有權對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和建議。

6、各種對內對外付款票據由甲方簽字後方可最後生效,未經甲方簽字的票據付款無效,由付款方負責一切後果。

7、如遇餐廳需要增加投資超出人民幣伍仟元以上的費用,需經四方股東同意後方可支出,否則由支出方負責,與餐廳無關。

8、股東及經理均不能擅自以餐廳固定資產(如裝置)及其它資產作抵押或出售,不能挪用餐廳資金,不能做出有損餐廳利益、形象、信譽的行為。

三、利潤分配:

每個月終做一次財務報表,每月進行一次實際經營利潤的100%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間,股東如要退股需取得其他股東同意後方可按餐廳實際價值退股

2、在合作過程中出現合約中未體現的事項,由各股東以餐廳利益為中心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五、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

3、未盡事宜,四方協商後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

丁方 : 身份證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