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投資協議書範文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著互惠互利,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的原則,就共同投資泉州市安溪縣 麥客米餐廳(地址: 市 縣 )事宜經友好協商,特定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出資總額、出資方式及出資比例:
出資總額為人民幣 元整(¥ 元),其中:
1、甲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50% 股份;
2、乙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20% 股份;
3、丙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10% 股份。
4,丁方以現金人民幣 元整(¥ 元)出資,佔 20 %股份。
二、經營
1、安溪麥客米 餐廳實行內部經濟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以自身能力最大化的`經營各項業務來實現盈利;
2、經營過程中,各股東應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股東均有義務儘量減少各項費用支出。
3、餐廳的各項對外事務由丁方進行管理,財務收支由乙方進行管理。
4、餐廳的日常營運和人事安排由甲方和丙方(餐廳經理)負責管理,丙方每個月領取經理工資加獎金(每月餐廳分紅的5%)。
5、任何股東均有權對經營活動及財務狀況進行不定期監督、檢查和建議。
6、各種對內對外付款票據由甲方簽字後方可最後生效,未經甲方簽字的票據付款無效,由付款方負責一切後果。
7、如遇餐廳需要增加投資超出人民幣伍仟元以上的費用,需經四方股東同意後方可支出,否則由支出方負責,與餐廳無關。
8、股東及經理均不能擅自以餐廳固定資產(如裝置)及其它資產作抵押或出售,不能挪用餐廳資金,不能做出有損餐廳利益、形象、信譽的行為。
三、利潤分配:
每個月終做一次財務報表,每月進行一次實際經營利潤的100%按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間,股東如要退股需取得其他股東同意後方可按餐廳實際價值退股
2、在合作過程中出現合約中未體現的事項,由各股東以餐廳利益為中心共同友好協商解決。
五、其它:
1、本協議經甲、乙、丙,丁四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丙,丁,四方各執一份
3、未盡事宜,四方協商後補充條款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丙方: 身份證號 :
丁方 : 身份證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