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己不責人的成語來歷小典故
成語典故心解:修己不責人
【原文】
十七年,晉侯使太子申生伐東山。裡克諫獻公曰:“太子奉冢祀社稷之粢盛,以朝夕視君膳者也,故曰‘冢子’。君行則守,有守則從,從曰‘撫軍’,守曰‘監國’,古之制也。夫率師,專行謀也;誓軍旅,君與國政之所圖也。非太子之事也。師在制命而已,稟命則不威、專命則不孝。故君之嗣適不可以帥師,君失其官,率師不威,將安用之?”公曰:“寡人有子,未知其太子誰立。”裡克不對而退。見太子,太子曰:“吾其廢乎?”裡克曰:“太子勉之!教以軍旅,不共是懼,何故廢乎?且子懼不孝,毋懼不得立。修己而不責人,則免於難。”
《史記·晉世家》
【背景】
春秋時期的晉國是一個大國,王室內部的關係很複雜。晉獻公討伐山西一帶少數民族時,順便捎回來驪姬和她的妹妹,姐兒倆一塊兒做了晉獻公的寵姬。晉獻公這時已經有好幾個兒子,原來立嫡長子申生為太子,作為王位的法定繼承人。除了申生以外,晉獻公還有倆兒子重耳和夷吾,品性都很好。獻公十二年,驪姬生了個兒子叫做奚齊。驪姬總想廢掉太子申生,改讓她的兒子繼承王位。於是在她不斷的挑唆下,獻公逐漸對申生疏遠了,總想著把申生廢掉,改立奚齊為太子。晉國的國都在“絳”這個地方,有一天獻公對朝臣們說,曲沃是我家宗廟的所在地,沒有我的兒子駐紮看守我不放心,於是就名正言順地讓太子申生離開絳,到曲沃看守宗廟去了。
【大意】
十七年,晉獻公命令在曲沃看守宗廟的的太子申生領兵討伐東山皋落氏。獻公的重要謀臣裡克勸獻公說:“太子現在的職務是‘冢子’,專門負責看管宗廟祭祀和日常的供品香火。(按照常理,太子的職責是)國君外出,他就負責留下來鎮守都城,叫做‘監國’;有人保護都城,他才能隨君出行,叫做‘撫軍’,這是咱們祖上沿用下來的制度。至於領兵打仗,那是另一種很特殊的工作。指揮三軍作戰那是國君與軍事官員的'事情,並不是太子的分內之事。指揮軍隊最重要的是發號施令,如果什麼事情都向國君請示,就沒有了軍事指揮官的威信;可是如果什麼事都自己做主,那就是目無君王。所以您的太子不適於統率軍隊。您不能任命一名真正軍官,那麼所統帥的軍隊也自然沒有什麼戰鬥力。您看這名軍官該怎麼任命呢?”獻公說:“我有好幾個兒子,還沒想好立誰為太子呢。”裡克一時無話可說而告退。回來拜見太子申生,申生問道:“我這個太子大概是要被廢掉了吧?”裡克回答說:“太子您繼續努力吧。獻公是在教給您如何指揮軍隊,最擔心您不能恪盡職守,為什麼要廢除您呢?再說,您應該感到害怕的是背上不孝的名聲,不要害怕不能繼承王位,只有提高自己的修養素質,不去苛求別人,才不至於讓災難落在自己身上。”
【心解】
這段典故,前面敘述了整個故事的始末,就是為了引出後面裡克的那六字箴言:“修己而不責人”。這六個字始終是中國文人自我修養的一個基本標準,也就是儒家裡所提倡的:“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語見《孟子·盡心》)。這個世界非常複雜,絕大多數的人和事情我們憑藉一己之力管不了,除了掌握著公權力的人具有“達人”的能力以外,其他任何個人的力量都只能“獨善其身”--管得了自己、管不了別人。每個人只要把自己的修養、品質提升上去,管好自己,不對他人、對社會構成侵害,就算是有益於社會。
可是,假如這個社會有修養的人都只是“修己”、都不去“責人”,那麼這個社會仍然不能太平。因為國家的法律只能維持社會的基本形態,不能提高社會成員的集體素質,而每個社會成員對生活環境的滿意度,往往取決於社會其他成員的修養,而不僅僅是犯罪率的降低。所以對於一個有責任感的社會成員來說,“修己”只能算是個人修為的一半,或者一多半;另一半還要“渡人”。這裡的“渡”不是“管理”、“治理”,而是“影響”、“感化”,用自我修行的品質素養來影響、感化他人,為他人作某種姿態的榜樣。比如,我們經常在馬路上看見有人隨手將棄物扔在地上,法律沒有賦予我們批評他、懲罰他的權利,可是更高層次的“修己”可以敦促我們彎腰把廢棄物撿起來,扔到路邊的垃圾箱裡。這個行為最好讓扔棄者看見,對他的教育感化力度,應該比批評、罰款更具效力。這就是“修己渡人”,算得上個人修為的高境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