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落水怎麼自救
第一,先解開安全帶,要冷靜,保持頭腦清醒,不要呆坐著大喊大叫。
第二,不要嘗試推開車門,靜靜等待車子進水。如果車窗是開著的就迅速關閉。因為如果車窗敞開,迅速湧進的水流會把人衝的找不著北。
第三,如果車門中控落鎖,把中控拔起。
第四,當車內的水深度接近你的頭部時,深吸一口氣,推開車門,由於車內外水壓接近,這個時候的車門應該很好開啟。然後游出水面。
另外,有的汽車還配有專門用來打碎玻璃的碎玻璃器,落水以後可以用來打碎玻璃,這樣就不用等車內慢慢進水了,這也是一種自救方法。
如果有條件,可找一個大塑膠袋套在頭上,脖子箍緊,塑膠袋內的空氣可以夠你上浮的氧氣。
汽車追尾事故的'處理流程是怎樣的?汽車行駛在道路上難免會發生事故,如果汽車發生追尾事故應該怎麼處理,處理流程是怎樣的呢?
第一步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可即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必須保護好現場,並迅速報告公安機關。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後,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並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製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現場勘查必須做到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4、現場勘查記錄經複核無誤後,應要求當事人或見證人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後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鑑定。
第二步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可召集當事人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證據後,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佈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第三步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後,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佈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複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第四步賠償調解:
1、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2、在確認傷者治療終結或確定損害結果後,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組織各方當事人或代理人進行賠償調解。調解次數最多為二次。
3、調解成功後,製作《調解書》,並分別送交當事人。
4、調解未成功的,必須填寫《調解終結書》,送交當事人,並告知當事人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在實踐中,當我們面臨交通事故時,除了要搶救傷者和及時報警外,還應當立即主動給保險公司打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