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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同範文

廣告創意策劃合同

廣告創意策劃合同範文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本著誠信互利的原則,就廣告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託乙方代理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業務,代理辦法執行《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廣告代理實施辦法》(後簡稱 "辦法")規定。

二、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廣告法》以及相關政策法規,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將本合約之權利或義務轉讓於第三方。

三、 乙方不得損害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的信譽,不允許用弄虛作假等不法手段欺騙客戶牟取暴利。乙方與客戶發生的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如乙方出現上述行為,甲方有權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保留法律訴訟的權利。

四、 甲乙雙方簽定的廣告合同,乙方按合作協議扣除代理費後,須將播出款項轉付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

五、 乙方所代理的廣告,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正在執行的.廣告收費標準執行。

六、 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把廣告要求和廣告資料提前傳送到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 ,(轉載自第一範文網,請保留此標記。)廣告發布後甲方提供廣告樣張給乙方,具體事宜按《 上海兆妍廣告策劃有限公司廣告 投放說明》辦法處理。

七、 合同付款說明:

1、 遵守先付款後釋出的原則。

2、 的確無法做到釋出前付款,須在廣告發布前支付30%的釋出費,餘款須在廣告發布5個工作日內付清。

3、 違反以上款項,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其廣告播出。逾期1天,追繳拖欠款5%的滯納金。

八、 如遇特殊情況廣告不能按時播出,甲乙雙方需及時協商解決。

九、 在合同的落實和執行中,有關合同和協議條款確需修訂,須經雙方協定。

十、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按本協議第九條規定協商處理。

十一、 協議、合同均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廣告法等有關法律條款。

十二、 代理期限為: 年 月 日至200 年 月 日。

十三、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乙雙方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