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由來和含義
清明節,又稱踏青節、行清節、三月節、祭祖節等,節期在仲春與暮春之交。清明節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自然節氣點,也是傳統節日。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清明節由來和含義,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清明節由來和含義
1、清明節的由來
談到清明節,都會聯想到歷史人物介子推。據歷史記載,在兩千多年以前的春秋時代,晉國公子重耳逃亡在外,生活艱苦,跟隨他的介子推不惜從自己的腿上割下一塊肉讓他充飢。後來,重耳回到晉國,做了國君,大事封賞所有跟隨他流亡在外的隨從,惟獨介子推拒絕接受封賞,他帶了母親隱居綿山,不肯出來。
晉文公無計可施,只好放火燒山,他想,介子推孝順母親,一定會帶著老母出來。誰知這場大火卻把介子推母子燒死了。為了紀念介子推,晉文公下令每年的這一天,禁止生火,家家戶戶只能吃生冷的食物,這就是寒食節的來源,也是清明節的由來。
2、清明節的含義是什麼
清明節是中國最重要的傳統節日之一。它不僅是大家祭奠祖先、緬懷先人的節日,也是中華民族認祖歸宗的紐帶,更是一個遠足踏青、親近自然、催護新生的春季儀式。
3、清明節的習俗有哪些
3.1、掃墓祭祖
中國歷史上,寒食禁火,祭奠先人,早已蔚為習俗。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於是清明節掃墓祭祖成了此後持續不斷的節俗傳統。
3.2、踏青
清明之時,正是春回大地,大家乃因利乘便,掃墓之餘亦一家老少在山鄉野間遊樂一番,回家時順手摺幾枝葉芽初綻的柳枝戴在頭上,怡樂融融。也有的人特意於清明節期間到大自然去欣賞和領略生機勃勃的春日景象,郊外遠足,一抒在嚴冬以來的鬱結心胸,這種踏青也叫春遊,古代叫探春、尋春。
3.3、插柳
清明節是楊柳發芽抽綠的時間,民間有折柳、戴柳、插柳的習俗。大家踏青時順手摺下幾枝柳條,可拿在手中把玩,也可編成帽子戴在頭上,也可帶回家插在門楣、屋簷上。諺語有“清明不戴柳,紅顏成皓首”“清明不戴柳,死後變黃狗”的說法,說明清明折柳在舊時是很普遍的習俗。
清明節掃墓的時間
有些地方在清明當天上墳,因為清明這天嫁出去的女子要回來給父母上墳。她兄弟就要招待她。“早清明,晚十一”的意思是,清明上墳在12點以前,上了墳才回來吃飯;十一上墳在吃了中午飯後。也有人說,清明上墳,一般都在清明之前,或者在清明當天燒紙。傳說那時燒紙一百頂二百。
有這樣一個民間傳說,清明這天陰曹地府收鬼,到夏曆十月一才給鬼放假。因此清明後上墳,或十月一前上墳,故者的鬼魂還沒有放假,無法出來收給它燒的紙錢。因此要“早清明,晚十一”。
有學者認為,“早清明,晚十一”實際上是從活人角度考慮確定的。中國幾千年來以農業生產為主,因此民俗活動時間大多根據農業生產而定。清明過後,溫度升高,我國大多數地方開始春耕、春種、植樹等,農活增多。而夏曆十月一過後,天氣轉冷,農活基本完了。因此,上墳時間多安排在相對農閒的清明前和十一後。但大家又為了讓人感覺是為故者考慮,編造出陰曹地府放假等的說法。
清明節吃什麼
1、青糰子
清明時節江南一帶有吃青糰子的習俗。青糰子是用一種名叫“漿麥草”的野生植物搗爛後擠壓出汁,接著取用這種汁同晾乾後的水磨純糯米粉拌勻揉和,然後開始製作糰子。糰子的餡心是用細膩的糖豆沙製成,在包餡時,另放入一小塊糖豬油。團坯制好後,將它們入籠蒸熟,出籠時用毛刷將熟菜油均勻地刷在糰子的表面,這便大功告成了。
2、芥菜飯
清明時節,閩東各地無論城鄉,大多有吃芥菜的食俗。據說每年二月二吃了用芥菜和大米混煮的“芥菜飯”可以終年不長疥瘡。也有在三月三,煮泥鰍面祭祖送人習俗。
3、清明飯
每逢清明節前夕,家家戶戶都要從野外採集各種供食用的青草藥,用來製作清明叛。常用的草藥有艾草、麻葉、雞矢藤、清明菜(白公翁)、薺菜、枸杞葉等。將需用草藥洗淨、去梗、煮熟,拌在預先浸透濾乾的糯米(加適量大米)中,用碓皿番成飯糰,添進紅糖搓勻,製成飯塊蒸熟即成。
節日淵源
1、自然節氣
清明節,兼具自然與人文兩大內涵,既是“二十四節氣”之一,也是傳統祭祖節日。“二十四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它與干支時間以及八卦等是聯絡在一起的,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二十四節氣”不僅在農業生產方面起著指導作用,同時還影響著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觀念。在早期觀象授時時代,依據斗轉星移定歲時,斗柄順時針旋轉一圈,謂之一歲(攝提)。天維建元,是從寅開始的,如《淮南子·天文訓》收錄:“帝張四維,運之以鬥,月徙一辰,復返其所,正月指寅,十二月指醜,一歲而匝,終而復始”。
在傳統文化中,寅位是後天八卦的“艮位”,是歲終歲首交結的方位,代表終而又始,《易·說卦傳》:“艮,東北之卦也,萬物之所成終而所成始也。”故,北斗星的斗柄從指向正東偏北方位的“建寅”之月為起始,然後順時針方向旋轉,迴圈往復;歲末十二月指醜方,正月又復還寅位,終而復始。北斗星迴圈旋轉,斗柄回寅,乾元啟運,時回新春。當斗柄指向正東偏南的“乙”位時為清明節氣。清明這一節氣,萬物皆潔齊、生氣旺盛、吐故納新、氣溫升高,大地呈現春和景明之象,正是郊外踏青春遊與行清墓祭的好時節。
2、文化內涵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最隆重盛大的祭祖大節,屬於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一種文化傳統節日。清明節凝聚著民族精神,傳承了中華文明的祭祀文化,抒發人們尊祖敬宗、繼志述事的道德情懷。掃墓,即為“墓祭”,謂之對祖先的“思時之敬”,春秋二祭,古已有之。清明節歷史悠久,源自上古時代的祖先信仰與春祭禮俗。據現代人類學、考古學的研究成果,人類最原始的兩種信仰,一是天地信仰,二是祖先信仰。據考古發掘,廣東英德青塘遺址發現了萬年前的墓葬,是中國年代最早的可確認葬式的墓葬,表明上古先民在萬年前已具有明確的有意識墓葬行為與禮俗觀念。“墓祭”禮俗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清明“墓祭”是傳統春季節俗的綜合與昇華。
上古干支曆法的制定為節日形成提供了前決條件,祖先信仰與祭祀文化是清明祭祖禮俗形成的重要因素。清明節俗豐富,歸納起來是兩大節令傳統:一是禮敬祖先,慎終追遠;二是踏青郊遊、親近自然。清明節不僅有祭掃、緬懷、追思的主題,也有踏青郊遊、愉悅身心的主題,“天人合一”傳統理念在清明節中得到了生動體現。經歷史發展,清明節在唐宋時期融匯了寒食節與上巳節的習俗,雜糅了多地多種民俗為一體,具有極為豐富的文化內涵。
傳承發展
1、節日融合
(1)融合寒食節習俗
清明節在歷史發展中融合了流行於北方地區的寒食節禁火、冷食習俗。傳說寒食節是在春秋時代為紀念晉國的忠義之臣介子推而設立的節日,在民間傳說中寒食節雖與介子推有關,但寒食起源,並非為紀念介子推,而是沿襲了上古的改火舊習,即如《周禮》所說“仲春以木鐸修火禁於國中”。寒食節是流傳於我國北方中原一帶古代較早的節日,寒食節初為節時,禁菸火、只吃冷食,在後世的發展中逐漸增加了上墳祭掃、鞦韆、蹴鞠、牽勾、鬥雞等風俗。由於北方寒冷,春三月氣溫上升正值改火的時節,人們在新火未到之時,要禁止生火。漢代稱寒食節為禁菸節,因為這天百姓人家不得舉火,到了晚上才由宮中點燃燭火,並將火種傳至貴戚重臣家中。據《後漢書》記載,最初的寒食節時間很長,最長的105天,最短的也要近1個月。寒食節期間不得生火,只能生食,對人的健康不利。
從文獻記載可知,先秦時期我國北方一些地方已有比較嚴格的'禁火制度,從官方到民間都有改火的習俗。成書於兩漢之間的《周禮》即明確記載當時有“司炬”之官,每當仲春季節,氣候乾燥,不僅人類儲存的火種容易引起火災,而且春雷發生也易引起山火。古人在這個季節往往要進行隆重的祭祀活動,把上一年傳下來的火種全部熄滅,即是“禁火”。然後重新鑽燧取出新火,作為新一年生產與生活的起點,謂之“改火”。在禁火與改火期間,人們必須準備足夠的熟食以冷食度日。由於古代的禁火制度過於殘酷和嚴厲,並不顧各地具體情況,甚至影響到民眾的生產和生活。於是,漢代發生了周舉在太原一帶廢除禁火陋俗的事件。漢代的寒食節,很多地方要禁火一個月,到了唐代,寒食節變成三天,分別叫大寒食、官寒食、小寒食。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宋元時期,清明節的地位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
(2)融合上巳節習俗
上巳習俗——祓除釁浴、郊外遊春清明節還融合了另外一個較早出現的節日—上巳節的習俗內容。上巳節,俗稱三月三。上巳節是古代舉行“祓除畔浴”活動中最重要的節日,人們結伴去水邊沐浴,稱為“祓禊”,此後又增加了祭祀宴飲、曲水流觴、郊外遊春等內容。上古時代以“干支”紀日,三月上旬的第一個巳日,謂之“上巳”。“上巳”一詞最早出現在漢代文獻,《周禮》鄭玄注:“歲時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類。”魏晉以後,上巳節的節期改為陰曆三月初三,故又稱“重三”或“三月三”。
上巳節主要風俗是郊外遊春、春浴、祓禊(臨河洗浴,以祈福消災)等。古代,每逢三月時令,人們都去水邊祭祀。晉代陸機有詩寫到:“遲遲暮春日,天氣柔且嘉。元吉隆初巳,濯穢遊黃河。”即是當時人們在上巳節祓禊、踏青的生動寫照,誠如唐代大詩人王維詩句“少年分日作遨遊,不用清明兼上巳”。到了宋代,上巳節逐漸銷聲匿跡,不見於文獻記載。
2、假期變遷
清明時節雨紛紛清明節雖有著久遠的歷史源頭,但在全國範圍盛行並設掃墓假期是在唐宋之後。據資料記載,唐代,由於官吏回鄉掃墓,時有耽誤職守的事,唐玄宗頒佈政令解決假期的問題。開始規定寒食節放假四天:“(開元)二十四年(736年)二月二十一敕:‘寒食、清明四日為假。’”(《唐會要》卷八十二),按大曆十二年(777年)詔令,唐朝衙門依例放假五天:“自今以後,寒食通清明,休假五日。”。到貞元六年(790年),假日加到七天。這樣官員們可以從容地進行掃墓祭奠之事。唐朝王冷然的《寒食篇》中說:“秋貴重陽冬貴蠟,不如寒食在春前。”由此可見,當時寒食節已經成為唐朝一個很隆重的節日。
宋代的寒食、清明也放假七天。北宋龐元英《文昌雜錄》卷一記載:“祠部休假歲凡七十有六日,元日、寒食、冬至各七日。”南宋陳元靚《歲時廣記》卷十五引宋呂原明《歲時雜記》說:“清明前二日為寒食節,前後各三日,凡假七日。而民間以一百四日禁火,謂之私寒食,又謂之大寒食。北人皆以此日掃祭先塋,經月不絕,俗有寒食一月節之諺。”據宋《夢粱錄》記載:每到清明節,“官員士庶俱出郊省墓,以盡思時之敬。”清明前後的掃墓活動常成為社會全體親身參與的事,數日內郊野間人群往來不絕,規模極盛。
1935年中華民國政府明定4月5日為國定假日清明節。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了修改《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的決定,其中規定“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2008年,清明節正式成為法定節假日,放假一天;2009年,清明節假期包括調休又改為3天。
3、發展演變
清明節是中華民族的春祭大節,與清明春祭相對應的是重陽秋祭,春秋二祭,古已有之。中華民族自古就有禮敬祖先、慎終追遠的禮俗觀念。清明節有著久遠的歷史,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變化,後續漸漸融合了寒食節和上巳節的習俗。古時我國南北風俗各異,唐代以前我國北方上墓祭掃主要是在寒食節與寒衣節。從《禮經》等文獻的記載來看,唐代以前我國北方並沒有清明節上墓祭掃的例規,到了唐代時清明節上墓祭掃已成風氣。唐代是我國南北各地墓祭風俗融合時期,沿襲清明墓祭風俗,並擴大到全國各地。唐朝之後,寒食節逐漸式微,因與清明節日期相近。宋元時期,清明節上升到取代寒食節的地位,並融匯了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等習俗內容。
融匯了寒食與上巳兩個節日習俗的清明節,在宋元時期形成一個以祭祖掃墓為中心,將寒食的禁火、冷食風俗與上巳郊遊等習俗活動相融合定型;由於寒食節的禁火、冷食習俗移置到清明節,我國北方一些地方還保留著在清明節禁火與吃冷食的習慣。明清大體承接前代舊制,清明節仍然堅持並發展著其在春季生活中一個必不可少的大節的地位。民國時期,清明節這天,除了原有的掃墓、踏青等習俗,植樹也被確定為常規專案,這實際上不過是對民間長期延續的植樹風俗的一個官方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