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專案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技術政策及
上級技術管理制度,對專案施工技術工作全面負責;
2、 執行國家和交通部技術標準、規範、規定;
3、 協助專案經理組織指揮生產,主要抓好施工技術管理;
4、 直接領導施工中的技術、安全、質量和環保等工作;
5、 負責組織編制《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形象進度計劃;
6、 負責解決重大工程技術、安全、質量和環保問題;
7、 負責推廣應用科技進步成果,主
持編制工程專案科研及技術、質量攻關計劃,並組織實施;
8、 負責稽核簽發變更設計報告;
9、 組織專案技術交流和職工崗前培訓,制定年度培訓計劃並指導實施;
10、負責對所屬單位工程技術幹部的考核與管理;
11、負責公司管理體系檔案在專案經理部及所屬各單位及施工全過程的全面落實;
12、負責向技術人員進行書面技術交底和科技保密知識教育,注重技術資料、實物的保密及設防措施。
技術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總工程師負責具體領導本企業的安全技術工作,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技術領導責任。副總工程師在總工程師領導下,對其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1、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制定本企業安全技術規程並認真貫徹執行。
2、定期主持召開車間、科室領導幹部會議,分析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研究解決安全技術問題。
3、在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時,研究和採取安全防護措施。
4、設計、製造新的生產裝置,要有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措施,新建工程專案要做到安全措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把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關。
5、督促技術部門對新產品、新材料的使用、儲存、運輸等環節提出安全技術要求,組織有關部門研究解決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安全技術問題。
6、定期佈置和檢查安技部門的工作,協助廠長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重大隱患,負責制定整改計劃,組織有關部門實施。
7、參加重大事故調查,並做出技術方面的鑑定。
8、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技術教育。
9、有權拒絕執行上級安排的嚴重危及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
煤礦總工程師安全生產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以及上級 有關安全技術決定,規定.
2,早晨八點前參加安全碰頭會,對特殊環節,變化環節和重大 安全隱患排除作業提出技術要求.
3,對全礦安全技術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組織制定和審查全礦 年度計劃和長遠發展規劃.
4,編制科技進步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加強科技隊伍 建設,負責組織工程技術人員技術培訓工作.
5,組織編制和審查礦井地質勘探計劃和設計,地質報告以及礦 井建設,技術改造等重大技術方案和設計.組織研究解決合理開發資 源,採掘銜接,合理集中生產,煤炭深加工等重大技術問題.
6,組織制定和審批礦井安全技術措施,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 並檢查記錄瓦斯, 水害, 火災等重大安全隱患治理技術措施落實進度.
7,組織技術開發,學習,引進國外先進技術;組織科技交流和 技術攻關;開展技術更新和合理化建議活動;推廣新技術,新工藝, 新裝備,新材料.
8,組織定期召開技術工作會議,組織業務副總工程師解決各方 面的重大技術問題,提出礦井技術管理,技術開發及科研成果申報等 方面的方案和實施細則,並安排有關部門實施.
9,負責全礦"一通三防"和雨季"三防"技術工作,組織編制 "一通三防"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現場指揮"一通三防"重大安全 隱患的排除工作. 10,審籤新增作業專案和補充在用作業專案設計,規程,安全 技術措施,審籤通風瓦斯日報表. 。
生產副總崗位職責
1、 組織建立和完善生產指揮系統,編制生產計劃,檢查生產工作,確保生產任務的完成。
2、 根據生產執行計劃,掌握生產進度,搞好所轄訪問部門之間的協調,組織分配勞動力,平衡排程裝置材料。
3、 每週一次定期召開生產會,分析生產形勢,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和措施。
4、 根據生產需求,編制物資採購供應計劃,並認真實施,及時聯絡解決生產缺口物資。
5、 抓好裝置管理,提出更新改造方案,定期組織維修保養,提高裝置完好率和利用率。
6、 負責生產中的技術和質量保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組織解決和處理,重大問題直接報總經理。
7、定期組織安全環保檢查,落實安全環保措施,督促整改問題。
8、搞好特殊工種操作人員的培訓,保證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
9、參與工傷事故的處理及分析。
10、參與不合格品的評審與處置,組織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
11、組織收集顧客意見並組織對顧客意見的處理。
12、按時保質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