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空間論的讀書筆記
建築空間論的讀書筆記要怎麼寫呢?下面為大家帶來的是建築空間論的讀書筆記,僅供參考~
建築空間論的讀書筆記【1】
《建築空間論——如何品評建築》為義大利有機建築學派理論家布魯諾·賽維的建築理論名著。
書中分析了西方建築史上各種風格建築型別的空間特點和發展過程,一再強調空間是建築的主體和靈魂。並且對建築做了各方面的解釋,包括政治、哲學和宗教、科學、社會和經濟等方面的解釋,以此來探討建築做空間方面的解釋與其他解釋的關係,並得出建築空間的解釋才是建築藝術的一種根本解釋的終極結論。
因為建築的社會內容、心理作用、形式效果都體現為空間形式,要解釋空間必然要囊括建築物的方方面面,而對建築的各種解釋最後又會迴歸到對建築本質——空間的解釋中來。
這本書給我教化最深的應是第四章,講歷代的空間形式。從空間的角度來分析建築,可謂見解獨到。對我而言,談到歐洲古典建築首先關注的會是柱式,以及如同雕塑般的精雕細琢,但賽維卻從空間的角度出發,指出希臘建築的高超之處在於將人體尺度的絕妙應用,但缺憾的是忽視了內部空間。希臘建築神廟幾乎是一座雕刻品,他的內殿簡直是一個封閉的空間,因為宗教儀式都在神廟周圍進行。例如帕提農神廟當屬於“非建築”作品,應把它作為雕刻傑作而不是建築來鑑賞。而羅馬的內部空間設計規模宏大,形式多樣,這些建築是真正偉大的建築。古羅馬的特點在於構思的靜態,不論方形、圓形,其共同規律都是對稱性,與相鄰空間成對立關係……
從前雖是懂得空間的意義,卻不知如何構築空間,如何去表現空間,賽維的這本書當是給我點燃了一盞明燈。
建築空間論的讀書筆記【2】
一、突出建築的空間美
建築空間和建築實體相互結合形成了完美的建築,因此建築美也包含了空間美和實體美。實體美是外在的、開放的,空間美是內在的、含蓄的。一般說來,像國外集中型的建築,整體集聚成龐大的體量,建築的體量美、形體美給人較強的衝擊力,在這裡實體美是占主導地位的。而像中國木構架體系這樣的離散形的建築則與此相反,由於單體建築體量不大,結構相似,建築組群由多座單體建築組合而成,內向庭院的整體空間景象成為建築表現的主體,主建築和附建築都成了庭院空間的構成因子。在這裡空間美就上升到了主導地位。中國傳統建築是土木為材所形成的木構架建築體系,由於建築材料自身物理屬性的影響和限制,影響了中國傳統建築不向超長的高度發展的體制。但建築要滿足多種不同功能的要求,就必須有滿足它的足夠的空間。為解決這一矛盾,中國傳統建築走上了群體組合的發展道路,透過建築物的群體組合來延伸、擴大空間。空間組合透過引導、聯絡、過渡、集合、總結等方式進行, 因此,人置身並行進在建築的空間中,隨著時間的推移,建築的空間序列在我們面前不斷呈現。
二、空間使用
建築,不僅用來滿足個人或家庭的生活需要,面且還要用來滿足整個社會的各種需要。由於社會向建築提出各種不同的功能要求,於是就出現了許多不同的建築型別。各類建築由於功能要求的千差萬別,反映在形式上也必然是千變萬化的。
組成建築最基本的單位,或者說最原始的細胞就是單個的房間,它的形式—包括空間的大小、形狀、比例關係以及門窗等設定,都必須適合於一定的功能要求。 然而就一幢完整建築來講,功能的合理性卻不僅僅有賴於單個房間的合理程度,而且還有賴於房間之間的組合。相反地,同一功能要求也可以用多種形式的空間來適應。
建築,既然是為人提供一定的物質空間環境,而人又是不能脫離開社會而孤立地存在的,因此我們還應當看到建築功能與社會的聯絡。在階級社會中,由於社會財富集中於少 數統治階級手中,建築作為巨大的物質財富,主要是用來為統治階級服務的,這就是說, 它首先必須用來滿足統治階級對它提出的功能要求。
一般的居住建築、公共建築和工業建築都必須同時滿足人們對它提出的物質功能和精神感受這兩方面的要求,並且以這兩方而的因素作為基本內容而謀求與之相適應的建築形式。
三、空間與功能的關係
從辯證唯物主義的觀點來看,在內容與形式的關係中,內容居於決定的地位。具體到建築活動,正如前而已經分析過的,功能作為建築的首要目的。它的發展不僅帶有自發性,而且又與社會的發展保持著千絲萬縷的聯絡,因而就成為最活躍的因素。正是由於功能的要求和推動,才促進了工程結構的發展,全部建築歷史的發展過程也雄辨地說明了這一點。例如在古代,由於技術條件的限制根本不可能獲得較大的室內空間,因而就大大地限制了人們在室內活動的可能性。
近代建築的發展也令人信服地表明瞭功能對於工程結構的推動作用。在擴大空間方面 協調統一性,這反映在外部形式必然符合於均衡、穩定的原則;各部分往往具有合理的形狀 和比例關係,各種構件的組合往往具有強烈的韻律感……,這些,都是和形式美的原則不相沖突的`。
新的材料和新的結構方法要求在新的基礎上的統一,這就必然導致對於傳統形式的否定,這種否定是發展的環節,我們應當以積極的態度來看待這種變革。當然,新材料與新 結構的出現與建築形式之間的統一需要一個過程,這個過程既是一個探索的過程,又是一 個創造的過程。在這方面,國外的一些建築實踐活動,特別是義大利J建築師奈爾維的許多創作,對於謀求新結構和建築形式之間的統一性,對於我們都是很有啟發和參考價值的。
在討論功能與空間的關係時,已經具體地分析過一定的功能必須要求有一與之相適應的 空間形式。然而,能否獲得某種形式的空間,卻不單取決於我們的主觀願望,而主要是取 決於工程結構和技術條件的發展水平,如果不具備這些條件,所需要的那種空間將要變成 幻想。
馬克思主義哲學把內容和形式看成是辯證法的一對基本範疇,並認為在一般情況下,事物的形式是由它的內容決定的。功能既然作為人們建造建築的首要目的,理所當然地是構成建築內容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為此,它必然要左右建築的形式,關於這一點是確定不移的。 但是,對這個問題的理解卻不能只停留在抽象的概念上,尤其不能用簡單化的方法來硬
套“內容決定形式”的公式,從而機械地認為:有什麼樣的建築功能,就必然產生什麼樣的建築形式。應當看到事物內部聯絡的複雜性,否則有許多問題便無法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