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國際學術會議資助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所、中心:
為促進我校國際學術交流,提升國際學術影響力,經科研處積極協調和爭取,依據《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辦法》(見附件1、附件2),從即日起開始受理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範圍
(一)20XX年10月底前,以我校名義(含所屬機構)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
(二)20XX年10月底前,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的我校在編教師。
二、資助條件
(一)舉辦國際會議的要求
1.以中國政法大學(含所屬機構)名義舉辦或承辦且已經教育部批准;
2.會議時間不少於2天,規模不少於40人,其中,外國學者不少於8人,中方學者包含港、澳、臺學者;
3.參會外國學者須來自5個以上(含5個)國家;
4.會議具有連續性。
(二)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是指在境外包括港、澳、臺地區舉辦的國際學術會議,不包括由港、澳、臺地區舉辦的地區性學術會議。
詳細申請資助條件和要求參見附件中的資助辦法。
三、材料提交
(一)舉辦國際會議的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見附件3);
2.會議背景材料;
3.會議舉辦計劃和議程;
4.會議費預算表;
5.會議費報銷單;
6.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如無法提供簽到表,可提供參會人員名單、聯絡方式);
7.會議服務單位提供的費用發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委託協議(合同)等資料;
8.如達到5萬元及以上,需提供大額資金使用審批單;
9.教育部批准辦會的檔案、國際合作與交流處批覆材料等;
10.《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會議預算審批表》(見附件4)。
其他相關要求請參見《中國政法大學會議費管理辦法》(見附件5)。
(二)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的材料
1.《中國政法大學教師出席國際學術會議資助申請表》(見附件6);
2.會議正式邀請函(含外文翻譯件)(2份);
3.會議正式議程(2份);
4.論文錄用通知及全文影印件(第一作者)(1份);
5.參會新聞報道(1份);
6.差旅費報銷單(經手人處簽字);
7.相關票據:機票及登機牌、住宿費發票、會務費(註冊費)發票;公務卡刷卡小票;所有票據要求用鉛筆註明票據型別、金額及幣種;
8.北京市因公出國(境)批件(2份);
9.因公護照影印件(2份);
10.因公臨時出國(境)任務和預算審批意見表(2份);
四、特別說明
根據相關資助辦法,科研處將在爭取到的經費額度內,對符合資助條件的單位或老師,按照先到先得的原則進行資助。受理截止時間為20XX年10月30日。
五、聯絡人資訊
聯絡人:郭豐琪;聯絡電話:XXXXXXXXXX;電子郵箱:XXXXXXXXXXXXX。
辦公地址:昌平校區辦公樓B501。
科研處
20XX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