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保修合同精選
甲方:建設單位
乙方:物業服務企業
為確保_ 小區(大廈、商住樓)物業在保修期內完好和正常使用,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共識,本物業保修工作由甲方自行負責保修,並就有關事宜協議如下:
一、保修專案和期限:
按國家、省和東莞市《商品住宅使用說明書》及《商品住宅質量保
證書》等規定,保修專案和期限為: 1、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壽命年限內承擔保修;
2、正常使用情況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內容與保修期:屋面防水5年;
3、牆面、廚房和衛生間地面、地下室、管道滲漏5年;
4、牆面、頂棚抹灰層脫落1年;
5、地面空鼓開裂、大面積起砂1年;
6、門窗翹裂、五金件損壞1年;
7、管道堵塞2個月;
8、供熱、供冷系統和裝置1個採暖期或供冷期;
9、衛生潔具1年;
10、燈具、電器開關6個月;
說明:
1、其他專案的保修期限由發包方與承包方約定。建設工程的保修期,自竣
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2、報修時間在國家規定的保修期內,但直到保修期滿後一直都未徹底維修
好,建設單位不得以已過保修期為由而拒絕繼續維修,必須徹底維修好。
二、甲方責任:
1.根據有關檔案規定,甲方負責保修:
(16)消防設施裝置故障處理____1___小時到達現場,___1___日內修復;
(17)水電系統___1___小時內到達現場,___1____日內修復;
(18)智慧化系統___1____小時內到達現場,___1___日內修復;
(19)其他需明確的事項。
3.負責有關物業保修範圍內的投訴處理,不得將保修範圍內的.問題推卸給乙方。
4.重視保修質量,避免反覆維修,給業主造成生活和工作上的影響。
三、乙方責任:
1.及時將業主反映的保修專案、內容等提供甲方實施保修工作。
2.督促甲方適時作好保修工作,並協助業主一同作好保修質量的檢查、驗收。
3.對甲方不按協議履行保修責任的,根據相關業主的反映,報修專案及所需經費,向業主委員會報告,協商解決處理有關事宜。
四、對甲方不按協議履行責任___1____次以上,或造成業主集體投訴的,由業主委員會協助乙方出面解決,協商不成的報請良平社群或寮步鎮房管所或東莞市房管局處理。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存在衝突的,以本協議為準。
六、協議期限未滿,如乙方退出物業服務,本協議書自然由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到期滿。
七、本協議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報請轄區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協調解決。
八、本協議一式伍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業主委員會一份,送轄區房管所一份、市房管局備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單位名稱:(蓋章)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