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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管理服務合同

車輛管理服務合同範本

導語:為做好香格里拉小區車輛管理工作,為廣大居民營造一個安全、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車輛管理服務合同範本,歡迎大家閱讀與借鑑!

車輛管理服務合同範本

甲方(出租方):

乙方(服務方):

丙方(承租方):

現丙方需向甲方承租新能源汽車用於園區上下班班車,甲方同意出租相應車輛,乙方同意提供司機駕乘以及車輛管理服務。合同各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交通部、國家計劃委員會等部門聯合頒佈的《汽車租賃管理暫行規定》,經三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合作期限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為期    個月。若甲方新營運公司正式成立,甲、乙、丙三方重新簽訂車輛服務合同。

第二條 服務內容

1、甲方應向丙方提供    輛車型為    米、    座    車,同時應向乙、丙兩方出示客車運營證明的相關檔案資料,並提交影印件。

2、乙方應向丙方提供不少於    名具有客運資質的司機,同時提供    名備選司機。乙方應保證所提供的司機持有    駕駛資格證、具備    年以上駕駛大型客車及無交通類刑事犯罪記錄等證明。

3、丙方應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乙兩方提交預估的每月首末班車時間、乘車的客運量、運營里程、加班時間及次數等相關的書面客運資訊。

第三條 租賃費、服務費

1、汽車租賃費以及司機、車輛管理服務費總計為人民幣    元/天。其中司機及車輛管理服務費    元/天,丙方的汽車租賃費為人民幣    元/天。

2、所有費用丙方全部支付給甲方,甲方扣除汽車租賃費後將司機、車輛管理服務費支付給乙方。

3、丙方需執行車輛的,應提前    日通知甲方,同時按    元/天提前預付    天的費用支付給甲方,每月的最後一日為租賃費的結算日。若丙方需延長汽車租賃期限,應於合同屆滿前    日內通知甲、乙兩方並徵得書面同意方可繼續租賃車輛。

第四條 甲方責任

1、甲方應按丙方要求及時提供新能源客車。甲方需保證提供的客車效能良好、證照齊全(包括汽車行駛證、保險單、汽車養路費及橋費年票、購置稅等)。

2、若車輛執行過程中出現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責任。若乙方要求,甲方或丙方應派遣工作人員趕往現場或相關部門協助乙方進行處理。除甲方提供車輛的自身原因致交通事故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五條 乙方責任

1、乙方應負責對即將上崗的司機進行業務及服務等方面的培訓,定期對相關司機進行業務理論與實踐的考核,並將考核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甲方或丙方,乙方對司機的培訓與考核不能影響丙方的運營需求。

2、乙方應負責客車的運營管理,並根據丙方提供的執行計劃制定管理方案,確保客車按丙方要求進行執行。若有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應及時調整執行方案進行執行,並將該方案於事件發生之日起    日內通知甲方與丙方。

3、乙方應對丙方的運營範圍進行監督。若丙方有超出本合同承運範圍的行為,乙方應在發現事件之日起    日內通知甲方停止執行,並以書面形式要求丙方改正。若自丙方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    日內拒不改正的,乙方可隨時停止客運並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承擔。

4、若乙方行車致甲方、丙方或第三人損失等交通事故,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及時更換具有相應資質的司機進行客車執行。若事故發生之日起    日內,乙方不予處理或更換司機的,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與乙方的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 丙方責任

1、丙方應及時向甲乙兩方提供每月乘車的首末班車時間、客運量、運營里程等相關的書面客運資訊,以便甲乙雙方可提前做好客運準備。

2、丙方於應組織好乘客上下車的站點、首末班車時間、客車發車時間間隔等。    內,每一站點之間的距離不得少於    米。若每月需有加班車執行,需提前    日通知甲、乙兩方。

3、丙方應做好乘客乘車的安全知識、乘車須知等的.輔導工作。若丙方乘客非因汽車執行致損,丙方應自行承擔責任。

4、丙方負責對租賃客車投保車身險、第三者責任險、交通事故強制險、附加險、車全年的養路費、保險費、車檢費。

5、丙方不得委託甲乙兩方之外的第三方進行客車運營,否則、甲乙兩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丙方自行承擔。

6、丙方應保證客車只限於運載乘客。若丙方超出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客車致甲乙或第三方損失的,甲方或乙方可單方面解除合同,丙方自行承擔賠償責任。

7、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約定的汽車租賃費用等其他費用,否則甲方有權要求按    %一天支付滯納金。

第七條 違約賠償

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承擔汽車總租賃費    %的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彌補損失的,受損失一方可要求按照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條 糾紛解決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三方皆簽字並蓋章之日起發生效力。

2、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丙三方各持    份。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協商補充。補充協議具有與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下為合同簽署頁,無正文)

甲方:

授權人:

聯絡電話:

蓋章: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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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方:

授權人:

聯絡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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