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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學上的非愛行為

心理學上的非愛行為

心理學上有一種界定,說現代人的交往中,有一種行為叫做“非愛行為”。

所謂“非愛”,就是說有人以愛的名義對最親近的人進行非愛性掠奪。

這種行為往往發生在夫妻之間,戀人之間,母子之間,父女之間,也就是世界上最親近的人之間。

夫妻和戀人之間經常會出現這樣的場面:一個對另一個說:你看看,為了愛你,我放棄了什麼什麼;就是為了這個家,我才怎麼樣怎麼樣,所以你必須要對我如何如何。

生活中常有這樣的困惑:父母對孩子關懷得無微不至,卻常常招致孩子的反感;親密無間的好朋友,卻常常做出傷害彼此的事情來;有時費盡心機想和領導、同事拉近關係,卻常常適得其反。不少母親會對孩子抱怨,說自己為了孩子的成長犧牲了大好青春和本來可以獲得成功的事業,而孩子並沒有以良好的學習成績來回報,可她卻忽略了自己在其間應負的責任;不少妻子抱怨丈夫是“甩手掌櫃”,對家務和孩子不聞不問,卻不知正是由於自己的大包大攬才造成了這樣的狀況……

所有這些行為,都可以稱為“非愛行為”。

因為,它是以一種愛的名義所進行的一種強制性控制,強迫讓他人按照自己的意願去做。

為什麼會這樣?怎樣的關係才能稱為“好”呢?于丹在《論語心得》中對孔子的“過猶不及”作了一番解析:太過疏遠和太過親密都不是最佳狀態,所謂“過猶不及”。

為什麼兩個人很親密卻不是相處的`最佳狀態呢?那麼,對待自己最親近的家人,是不是就可以親密無間了呢?父母和子女之間、夫妻之間、戀人之間,也需要保持適當的距離嗎?

一位心理學博士曾說過一段非常有哲理的話:這個世界上所有的愛都以聚合為最終目的,只有一種愛以分離為目的,那就是父母對孩子的愛。父母真正成功的愛,就是讓孩子儘早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從你的生命中分離出去,這種分離越早,你就越成功。

從這個意義上來講,距離和獨立是一種對人格的尊重,這種尊重即使在最親近的人中間,也應該保留。無論父母與子女之間,還是多年的夫妻之間,一旦沒有了這種距離、這種尊重,越過了這個尺度,彼此就不再獨立了,就產生了疏離。那麼,原來看似和諧的關係離崩潰就不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