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職信該注意事項
1、員工辭職的權利,共計有三種,其一是與單位協商,這是不需要員工單獨擬寫辭職信的;其二是員工提前三十日提出辭職,這種辭職的權利是一種預告解除勞 動合同的權利,在現實中還是受到一些限制的,而且有可能會承擔向單位支付違約金的責任,因此,在行使這種權利時,作為員工,應當深思一下;其三是即時辭職 權利,這種辭職權利,員工是不需要向單位承擔任何賠償或者違約責任的,但是這種辭職需要法定的理由。
2、 尋找合適的辭職理由;
在想清楚辭職權利的前提下,員工需要確定自己選擇哪一種性質的辭職,並且在確定之後,尋找合適的辭職理由。協商解除,只需要雙方同意即可,不需要特別的理 由;預告解除,只需要提前三十日通知即可,也不需要特別的理由;即時辭職,需要特別的理由,其理由形式主要為單位不依法繳納社保或者拖欠工資或者不付加班 費等諸種情形。
3、 措詞溫和,不可激化矛盾;
找到合適的理由之後,在具體行文時,不可語氣過於生硬,不可因辭職信本身而與單位激化矛盾。但是更不可過於委曲求全,不敢宣告理由而使自己被動。
4、 順利取得相應的證據;
員工對於自己辭職的.行為本身、辭職的理由負有舉證責任。因此員工在辭職前、辭職時就應當有意識地保留相應的證據。比如領導簽過字的辭職申請,自己寫的辭職信,單位發的工資條等各種證據,需要切記的是,證據需要是原件。
5、 作好仲裁或者訴訟的心理準備。
如果你與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話,就要做好單位可能會向你索要的心理準備;如果你的檔案存在單位的話,就要做好單位可能會扣留檔案的心理準備;如果你的社保關係在單位的話,也要做好單位不給你辦轉的心理準備吧。
總之,辭職跳槽本身對於員工來說,是一個有風險的行為。在做出這個行為之前,需要深思並做好承擔風險的心理準備,並且需要儲備相應的法律常識來儲存對自己有利的證據,必要時,也需要求助於專業律師為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