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原來薪酬,原來國企的薪酬不高,可以要求兩倍以上的薪酬嗎?
面試工程經理複試的時候,主管招聘人員問原來的薪酬,自己是國企,原來的薪酬不高,也有一點好的福利季度獎和年終獎等,但是公司這幾年加薪實在是太慢,所以不想原薪酬告訴他們,怕會沒法談工資,再說跳槽就是為了想找到一份高工資的,所以說了一個目前的市場價;在問期望薪酬的時候比自己的`原薪酬已經是接近三倍了,因為我的專業技能和實踐經歷讓對方比較滿意,對方也比較有興趣錄用我。所以現在有點糾結,因為我感覺對方就在這幾天會通知錄用我,如果對方錄用我的話,到時候人事會查出我原來的薪酬沒有面試時候說的高,比如看社保和公積金的繳費記錄,請問,這樣的公司我如果進去了,會在薪酬上有麻煩嗎,對方的公司會認為我不誠實嗎?對方公司會因為這個在試用期結束髮現以後,解聘我嗎?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