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職工勞動合同的模板
職工勞動合同(一)
甲方(用人單位):乙方(職工):
名稱:姓名: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碼:
地址:現住址:
經濟型別: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及省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一)合同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有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年月日起至本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不得將法定解除條件約定為終止條件)。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限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期限(試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內):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其中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十五日;合同期限在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三十日;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兩年以下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十日。)
二、工作內容
(一)乙方的工作崗位(工作地點、部門、工種或職務)為***
(二)乙方的工作任務或職責是
(三)甲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按變更本合同辦理,雙方簽章確認的協議或通知書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四)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三、工作時間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小時,每週工作天,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週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勞動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四、工資待遇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的工資按下列第()種形式執行,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元/月;試用期滿工資元/月(——元/日)。
2、其他形式:。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依法制定的工資分配辦法調整乙方工資,乙方在六十日內未提出異議的視為同意。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的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保護乙方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並按勞動保護規定每(年/季/月)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要求改正並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的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的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的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並在規定的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的,甲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辦理。
(四)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節日假、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並按本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法律、法規透過民主程式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應向乙方公示;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和省規定的有關勞動紀律、法規和企業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三)如乙方掌握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有義務為甲方保守商業秘密,並作如下約定:
八、本合同的變更
(一)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有關內容,都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二)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並辦理變更本合同的手續。
九、本合同的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應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二)屬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本合同:
1、試用期內證明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甲方歇業、停業、瀕臨破產處於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6、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9、本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出現的。
甲方按照第5、6、7、8、9項規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並按規定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按第6項解除本合同並符合有關規定的'還需支付乙方醫療補助費。
(三)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屬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按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剋扣或無故拖欠工資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乙方患有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解除本合同後,甲乙雙方在七日內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
十、本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期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即行終止。
本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甲方應向乙方提出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的書面意向,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
十一、違約情形及責任
(一)甲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違約情形及違約責任:
十二、調解及仲栽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願協商或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無效,可在爭論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栽委員會申請仲栽。對仲栽決不服的,可在十一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其他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和地方有關政策規定辦理。在合同期內,如本合同條款與國家、省有關勞動管理新規定相牴觸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下列檔案規定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
2、*********
3、**********
(三)雙方約定(內容不得違反法律及相關規定,可另加雙方簽名或蓋章的附頁):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鑑證機構(蓋章):
鑑證人:
鑑證日期:**年月日
職工勞動合同(二)
___________美容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勞動法規和________市私營企業勞動管理實施辦法,結合本美容院經營的具體所需今制訂此勞動合同書。
雙方根據“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簽定本合同,確立勞動關係,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並共同遵守履行。
____________美容院(以下簡稱“甲方”)同意聘請____________先 生/小姐/女士(以下簡稱“乙方”)為____________美容院合同工,職位____________,負責工作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有效期:
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止,勞動合同期滿,在雙方同意的條件下,可續簽合同。
二、職責要求:
(1)、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和指揮,按其職位要求及美容院的制度,努力做好工作。
(2)、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換乙方的工作崗位。
(3)、乙方必須按《美容院員工手冊》的全部內容和條款,嚴守美容院規章制度。
(4)、乙方每週六天工作制,每天工作時間由甲方安排,當工作需要乙方加班時,甲方需補償相應的假期。
三、勞動報酬:
(1)、固定工資____元/月
(2)、績效工資____元/月
(3)、補貼共____元/月
(4)、提成獎金:完成核定月度銷售任務部分,可獲獎金____元。超出月度銷售任務部分,提成____元。
(5)、完成全年銷售任務(月度銷售任務 X 12),於農歷新年前,可獲年終獎金 。
(6)、所得稅或個人收入調節稅由乙方負擔。
(7)、按美容院經營情況及員工對業務熟練程度,工作所業績,在適當時間考慮調整職位及薪酬。
(8)、甲方每月5日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9)、所轄的人員聘用、調動、解僱均須以書面形式知會美容院並徵得美容院同意。
(10)、簽約起,若未滿一年可按比例執行。
四、福利及勞動保險:
(1)、員工服務滿一年,可依下列規定給予帶薪年假:
A、工作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者:每年5日
B、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者:每年10日
C、工作滿五年以上未滿十年者:每年14日
D、工作滿十年以上者,每滿一年遞增一日,但總數不超過30日。
(2)、乙方享有國家法定公眾假期,如因業務需要在法定假日不能休假,可由甲方安排在該法定假日前後六十天內補放。
(3)、乙方因病,實行計劃生育,分娩及婚事、喪事等,()按本美容院制定的具體辦 法處理。
(4)、乙方請事假,須有正當理由及以書面申請和經有關部門主管批准方為有效,甲方不發給事假期間的薪酬。
(5)、因公傷殘、死亡,則按美容院購買的有關保險規定及本美容院制定的具體辦法辦理。
(6)、社會勞動保險條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7)、乙方自行解決當值時的工作餐。
五、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1)、合同期屆滿即告終止。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2)、如甲方因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經營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並不作任何補償,同時也取消年終獎金。
1、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2、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洩露商業秘密,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3、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4、乙方不能勝任工作,連續2個月未能完成月度銷售任務。
5、不按美容院規定的銷售方式及違反美容院的核定價格進行銷售活動。
6、藉故不參與美容院的大型對外活動,不服從美容院的工作安排,工作不合作,損人利已。
7、對外的銷售活動中故意損害美容院的形象,私自向客戶提出美容院合約外的任何個人要求。
8、兼任美容院外的任何職務及銷售美容院外的任何產品。
9、不按美容院制度定期以書面形式向直屬上司如實彙報工作,弄虛作假。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但須提前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後確實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不能履行,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若甲方因不可預見的意外因素,造成嚴重財政困難時的正常裁員,可單方面終止合同,一旦意外因素得到克服,財政狀況好轉而需要增員時,甲方應優先考慮乙方。
(4)、勞動合同約定的解除條件的。
七、本合約期滿,如果雙方續約,則應另行協商確定續約的條件和支付,以及乙方的工作職責和目標。
八、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不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九、乙方非依據本合同第(七)條規定的情況外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15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須以十天薪酬為代通知金,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賠償責任。
乙方承擔的賠償責任的範圍包括:
(1)、甲方為招收錄用乙方而直接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教育、培訓費用。
(3)、對甲方的生產、經營和工作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及其附件中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乙方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可依約追究其違約責任。
十、保密和不競爭
(1)、所有因履行本合同而由甲方向乙方提供或披露或由乙方從甲方獲得的技術和商業秘密,包括甲方的供應商、客戶關係、營銷方法和銷售組織等,均屬保密範疇,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並保證不會將它們用於本合同以外的用途。
(2)、在本美容院期內或續約期內,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參與與甲方業務有競爭關係的業務或組織。作為甲方支付約滿酬金的代價,乙方在本合同期滿後一年內不得直接或間接與甲方業務競爭。
十一、 乙方辭職經甲方批准後或被甲方解僱者,應將美容院的一切物品、證件、檔案及有關資料及其影印件交回美容院,方可辦理離職手續。乙方應以甲方的信譽及利益為重,不得對外洩漏業務上的機密,以及從事有害甲方聲譽及業務進展的事項。如乙方給予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工作遭受破壞,乙方應承擔賠償的責任及應負法律的責任。
十二、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為本合同的附屬檔案,與本合同有同等約束力。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簽約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因本合同履行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首先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應將爭議提交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
甲 方: 乙 方(籤 署):
蓋 章: 員工姓名(正 楷):
日 期: 日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