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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如何補交養老保險

淺談如何補交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對大多數的人來說都是未來在退休以後的經濟來源,如果以前沒有交的可以補交養老保險嗎?養老保險關乎到以後大家的日常生活和利益,所以大多數的人都是選擇交的,那麼如果沒有交的如何補交養老保險呢?補交養老保險要辦理哪些手續呢?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如何補交養老保險?

補繳年限將以申請人取得所在省市戶籍的年限為依據,同時考慮申請人的年齡因素,申請人取得所在省市戶籍的年限越長、年齡越大,可補繳的年限越多。當申請人同時滿足:

(1)男年滿65週歲、女年滿55週歲,

(2)取得所在省市戶籍滿15年兩個條件時,可補繳的年限將達到15年,並可從繳清費用的次月起領取養老金。如果申請人達不到上述兩個條件,補繳後必須按月繼續繳費直至繳費年限達到15年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

一、個人應填寫補繳承諾書和申辦單,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後,向存檔機構提出補繳申請

二、存檔機構應於每月25日前初審。通過後,對於補繳時在存檔機構正常和非正常繳費的人員要分別填寫補繳明細表和彙總表,並附相關證明材料一併上報所屬區(縣)社保經辦機構審批。

三、社保經辦機構審批通過後,在系統中錄入繳費人員的補繳明細,並生成補繳彙總。與存檔機構申報的補繳明細表和補繳彙總表資料核對一致後,轉基金收繳財務崗做收款處理。基金收繳財務崗應於每月28日前生成銀行扣款資訊。審批未透過的,將相關資訊反饋存檔機構。

四、個人應於提交補繳申請的當月28日前將補繳費用足額存入個人扣款賬戶中。當月審批已透過的`補繳於次月1—5日由社保經辦機構委託銀行扣款。次月18日前財務回款成功後,個人可查詢賬戶情況。未成功的,將相關資訊反饋存檔機構。由於個人原因造成扣款失敗的,個人應按照以上流程重新提出補繳申請。

以上就是關於如何補交養老保險的問題,希望小編的整理能夠幫助到大家,如果大家想要補交的可以根據上面小編的整理來補交,如果遇見了其他的法律相關問題,可以諮詢我們的線上律師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