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法》每日一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題庫
1 [判斷題] 《合夥企業法》規定了兩種型別的企業,即普通合夥企業和有限合夥企業。( )
A.√
B.×
【參考答案】對
2 [判斷題] 為保證全體合夥人的利益,普通合夥企業合夥人一律不得經營同本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
A.√
B.×
【參考答案】對
3 [判斷題] 有限責任公司增加註冊資本時,股東認繳新增資本的出資,依照《公司法》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繳納出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
A.√
B.×
【參考答案】對
4 [判斷題] 為地震災後重建達成的聯合協議屬於可被《反壟斷法》豁免的壟斷協議。( )
A.√
B.×
【參考答案】對
5 [判斷題] 以匯票設定質押時,出質人在匯票上只記載了“質押”字樣而未在票據上籤章的,或者出質人未在匯票、粘單上記載“質押”字樣而另行簽訂質押合同、質押條款的,不構成票據質押。( )
A.√
B.×
【參考答案】對
6 [單選題] 19.2014年,甲公司決定由本公司科研人員張某負責組建團隊進行一項發明創造。2016年4月,張某帶領其團隊完成了該項任務。根據專利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主體中,有權為該項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是( )。
A.甲公司
B.張某
C.張某組建的團隊
D.張某及張某組建的團隊
【答案】A
【解析】職務發明創造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該單位,申請被批准後,該單位為專利權人。利用本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單位與發明人或者設計人訂有合同,對申請專利的權利和專利權的歸屬作出約定的,從其約定。本題屬於職務發明,且對於申請發明的權利以及專利權的歸屬未作約定,因此,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甲公司。 檢視名師解題 >>
8 [簡答題]
甲公司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位於珠海,專門從事家用電器生產和銷售。2016年6月發生如下事項:
(1)將自產的冰箱、微波爐贈送給偏遠地區的小學,該批冰箱和微波爐在市場上的含稅售價共為58.5萬元。
(2)將自產的家用電器分別移送上海和深圳的分支機構用於銷售,不含稅售價分別為250萬元和300萬元,該公司實行統一核算。
(3)為本公司職工活動中心購入健身器材,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為20萬元,增值稅額為3.4萬元。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和增值稅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答案中的金額單位用“萬元”表示):
(1)事項(1)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需要,簡要說明理由並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需要,簡要說明理由。
(2)事項(2)中,甲公司是否需要繳納增值稅?如果需要,簡要說明理由並計算銷項稅額;如果不需要,簡要說明理由。
(3)事項(3)中,甲公司負擔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簡要說明理由。
【參考解析】
(1)甲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將自產、委託加工或購買的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視同銷售貨物物,繳納增值稅。
銷項稅額=58.5÷(1+17%)×17%=8.5(萬元)。
(2)甲公司需要繳納增值稅。設有兩個以上機構並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於銷售(相關機構在同一縣市的除外),視同銷售貨物,繳納增值稅。甲公司位於珠海,分支機構位於上海、深圳,不在同一縣市,所以繳納增值稅。
銷項稅額=250×17%+300×17%=93.5(萬元)。
(3)甲公司負擔的進項稅額不可以抵扣。因為將外購的貨物用於集體福利不作視同銷售處理,因此進項稅不可以抵扣。 檢視名師解題